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清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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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4-02 08: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86、****112(传真)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区新**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钢福多邦金星片区集中供热项目

****工业园

****

****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建设1台36吨/小时燃煤锅炉,1台20吨/小时天然气锅炉,以及备品备件仓库和检维修大厅等。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筛分破碎室、M1转运站、炉前煤仓、炉渣仓、脱硫灰仓、生石灰仓1、生石灰仓2、消石灰仓、干煤棚、氨水储罐、炉渣装车区、脱硫灰装车区外延50米。项目燃煤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4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通过1根34.8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相应除尘方式,切实做好破碎筛分室、M1转运站及输送系统、炉前煤仓、渣库、脱硫灰库、生石灰料仓、消石灰仓等除尘工作。

(二)水环境:项目洗车废水、煤渣冲洗废水、氨水储罐水封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锅炉排污水、汽水取样装置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脱硫吸收塔废水、抑尘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厂区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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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