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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水库维修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库维修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县**南十八里堡乡的龙沟河上,距县城约13km。坝址右邻兰新铁路,左靠312国道,交通便利。有道路可直通坝顶,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验收阶段建设规模:(1)从副坝段开始至非常溢洪道左侧坝段**塑性防渗墙126m,非常溢洪道右侧副坝段**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51.85m;(2)非常溢洪道右侧副坝段新修防浪墙12.6m;(3)非常溢洪道渐变段左侧挡墙拆除重建挡墙11.5m,渐变段整体套衬加固,溢流堰堰面部分加高;(4)输水洞及溢洪道尾水渠破损段进行维修加固;(5)更换溢洪道及输水洞闸门埋件,并对溢洪道表面局部融蚀部位进行维修加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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