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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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赵场街道****路东段109号
邮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瑞泰汽车座椅生产迁建项目 | **市三江新区港城大道与纬五路交叉口(凯翼汽车北侧) | **瑞****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拟在**市三江新区区租用标准化厂房14632.05平方米,迁建4条装配生产线、1条分装生产线以及1条发泡生产线建设,新增2条靠背线,新增1条坐垫分装线,年产45万套汽车座椅。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会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固**装,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安装打孔时产生的粉尘,对于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鉴于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其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水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用厂房已建预****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安装过程,为间歇性排放。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以减少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相关要求。 4、固废 建筑垃圾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及时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购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设置在车间外,拟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1,20m)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依托租用厂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定期维护等。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交**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环卫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以及环评提出的其他措施,防止地下水被污染。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