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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报来的《**县****活动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活动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原则同意建设**县****活动中心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活动中心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才湾镇。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410.79㎡;一栋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为41.14㎡,挡土墙1189.40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室外给排水、场地铺装、室外照明、室外监控、挡土墙及绿化等配套工程。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15.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1.75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47.36万元,预备费用36.28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县财政资金,审批后若符合申报补助资金政策,可申报上级补助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八、有效期:本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026年2月2日至2028年2月2日。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