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 ****涉诉案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项目编号: ****
2.2项目名称:****涉诉案件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
因我方与相关方就土地委托经营事宜产生涉诉纠纷,****事务所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实现解除相关委托协议、收回案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合法诉求。
2.4采购内容:
本案全流程专项诉讼法律服务,包括案件梳理、法律文书起草、庭审代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法律支撑等全部事宜,助力实现采购方核心诉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01标段。
2.6服务期限: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如有)判决及相关谈判、协调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2.7询比最高限价:30000元
2.8预算金额:30000元
2.9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0服务地点:**市
2.11付款方式:本项目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12服务质量要求:
(1)接到委托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案件初步法律分析与诉讼方案。
(2)案件关键节点(立案、开庭、调解、判决)提前 2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我方。
(3)全程专人对接,响应咨询不超过 4 小时,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4)确保诉讼思路紧扣20 年委托期限法定上限、超期无效、受托资格终止核心要点,全力实现停止付款、解除协议、收回土地三大诉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事务所,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近 3 年(2023年4月1日至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机关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失信惩戒记录。供应商自行出具的近 3 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失信惩戒书面承诺函(加盖律所公章)。
3.3人员要求:
为本项目组建专属办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 2 名专职律师,需明确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具体分工并提供团队分工说明;
供应商需提交《主办律师任职承诺函》和《协办律师任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不良从业记录,自愿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4业绩要求:无。
3.5供应商信誉要求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cn/) ****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未被司法****事务所严重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司法厅(局)官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年4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和主办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9)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com)中,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8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0005;QQ:****459505。电子标服务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①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08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及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采 购 人:****
地 址:******花园街33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3****555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6258
监督部门:**省交投****公司市场投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