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各潜在报价单位:
****集团****公司各检修、安装项目物资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谈判)[PC-0129-26J6-FG0029]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4月8日11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电**光集中采购管理平台。澄清答疑时间截止2026年4月7日17时00分前。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货物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1 |
批 |
注: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且报价为到货落地含税总价,包含产品成本、运输、装卸、保险、检测、培训、税费、质保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旨在遴选一家综合供货能力强的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生产、维修、保养所需的各类零星物资,主要涵盖以下五大类:
1. 小五金: 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紧固件(螺栓、螺母、垫圈等)、管道连接件、建筑小五金、焊接辅材等。
2. 小型工器具: 包括但不限于手动工具(扳手、钳子、螺丝刀、锤子等)、测量工具(卷尺、水平尺)、切削工具(锯条、钻头)、润滑工具等。
3. 小型电动工器具: 包括但不限于手电钻、角磨机、电锤、冲击扳手、曲线锯、切割机等。
4.消耗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彩条布、肥皂、洗衣粉、扫把、破布等。
5.安全生产及劳保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防坠器、口罩、手套、眼镜、防酸碱服、雨靴等。
投标人供应的产品线应能覆盖上述五大类的常规需求,并具备提供不常见或特殊规格产品的渠道能力。
三、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需为材料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保险费、税金(%)、利润、风险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本次竞价为固定单价(若税率发生变化则单价发生相应变化),不接受浮动单价。
2、交货时间:货物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送货到各项目部指定收货位置,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详见“物资报价清单”下方红色字体。
4、质量标准:
①本项目采购货物需符合最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保产品交货后按行业规范在施工现场各项检测、验收合格。五金标准件应保证无材质瑕疵。安全类物资应
②供方随货提供相对应产品原材料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并加盖鲜章。
③供方提供的质量技术证明文件以设计技术规范和电力行业现行要求为准。
④招标方有权对供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到第三方(具有国家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不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招标方有权要求供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材料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损失。
⑤“物资报价清单”首页内容“报价须知”需按招标方要求进行。
⑥质量保证期限:电动工具及主要工器具应提供自交货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5、安全类物资质量要求: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现场安全使用要求,标准更新则按最新标准执行。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无缺陷、无老化、无破损,具备清晰、永久、可追溯标识。禁止提供“三无”产品、过期产品、改装产品、报废翻新产品,一经发现,无条件退货、退款,并承担全部损失。
①安全带执行标准:GB 6095-2021《坠落防护 安全带》、GB 23468-2025《坠落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 42297-2022《坠落防护装备通用技术规范》 坠落悬挂作业采用全身式五点式双钩安全带,配备独立缓冲器,安全绳有效长度≤2m;冲击作用力峰值≤6kN,模拟人悬吊不头朝下,部件无断裂、松脱、滑移;带体耐磨、抗拉、阻燃,金属配件防锈、防脱,连接器符合GB 26346要求;永久标识清晰标注: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安全使用期限、报废条件。安全使用期限:坠落悬挂安全带≤5年,围杆作业安全带≤3年。
②防坠器(速差自控器)执行标准:GB 24544-2017《坠落防护 速差自控器》、GB 23468-2025;技术要求为锁止响应灵敏,无滑脱、无断裂,额定载荷满足现场作业要求;外壳坚固耐磨,内部部件防锈防腐,适配安全绳与挂点装置;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明确使用寿命、检验周期、报废标准。
③合成纤维吊装吊带执行标准:GB/T 11806-2019《起重用合成纤维吊带》、TSG 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技术要求为额定载荷、安全系数符合标准(一般吊装≥6倍,特殊吊装≥8倍);带体无割伤、磨损、老化、腐蚀,承载面耐磨防护,标识清晰标注额定载荷、长度、材质、使用角度、报废条件;适配吊装工况,耐温、耐候、耐酸碱性能满足使用环境要求。
④安全类物资应附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报废标准。后期验收合格不免除中标人产品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质保责任。验收仅为外观、文件、参数核对,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设计、生产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⑤整体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4个月;核心部件(缓冲器、锁止机构、承载带体)质保期≥36个月。若厂商承诺质保期长于本文件要求,按最长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非违规使用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维修、更换、退货,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场解决,7日内完成处置。
⑥质量责任:中标人保证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技术要求及安全规范,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中标人无条件负责,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检测不合格、安全检查不通过,中标人承担全部检测费、整改费、行政处罚及损失。
6、商务条款、付款方式、技术规范、供货时间和合同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一并作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要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加急标书代写
7、响应文件需提交报价表等相关资料,其它要求根据采购项目规定由响应人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详见下方)加急标书代写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起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本项目不接****集团****公司或者列入受限供应商名单,且在受限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中如有安全带、防坠器、安全网等涉及安全的物资,投标方营业资质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劳动防护用品、起重吊具或相关安全物资生产/销售。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涉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提供LA劳安认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资质文件;生产厂商须具备对应产品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及检测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岸区金子村101号
邮编:400060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7437
电子邮箱:****@powerchina.cn
五、报价汇总表
****公司检修、安装项目物资采购
报价汇总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1 |
批 |
**运维 |
|||
| 2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1 |
批 |
**运维 |
|||
| 3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详见“物资报价清单” |
1 |
批 |
两江九院 |
|||
| 合计金额: |
“物资报价清单”作为附件需填写完整,本次报价为整体报价,清单内请勿漏报,电子版与扫描版需保持一致。清单内漏报、两个版本不一致均视为废标。
1、报价有效期:90天
2、商务偏差:无偏差
3、技术偏差:无偏差
4、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
5、付款周期:180天
说明: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后期不因图纸调整改变合同单价,数量为暂定,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以上报价为包含到达指定场地的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保险费、税金(税率%)、利润、风险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公司检修、安装项目物资采购响应文件、合同谈判及签订、办理结算并签署相关文件和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上述委托事项完成自动终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邮箱:
年 月 日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七、
安全防护物资供货安全承诺书
致: (招标单位)
我方作为本项目安全防护物资(含安全带、防坠器、安全网等)供货单位,郑重承诺:
1. 所供全部安全防护物资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产品合格、证件齐全、来源合法,绝不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不合格产品。
2. 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3C认证等有效质量证明文件,保证真实有效。
3. 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确保物资质量稳定、性能可靠,满足现场安全使用要求。
4. 配合招标方做好进场验收、抽检、送检工作,对因物资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我方全部承担。
5. 自觉接受招标方、监理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供货安全与质量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综能公司
检修、安装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和履行。
1.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物资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 数量 |
生产厂家及产地 |
技术质量要求 |
| 1 |
详见物资 报价清单 |
详见物资 报价清单 |
批 |
1 |
符合标准 |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 第1.2 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通知乙方生产送货,并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数量为准。如发生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甲方实际需用数量,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如货物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用数量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补足,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5计量方式:: 点数 (注:用称重、点数、检尺等方式进行检验。对容易短斤少两或用一种计量方式验收容易出现数量误差的货物,采用双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即根据货物计量单位确定一种主要计量方式(合同或双方约定的计量方式),同时辅以其他计量方式进行核实修正)。
2.质量要求
2.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经设计确认的图纸、相关文件,并确保
按电力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各项检测、各项验收合格。
2.2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
2.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项目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电动工器具、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3.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3.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详见下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计划数量 |
单位 |
含税% 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 1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 |
批 |
**运维 |
|||
| 2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 |
批 |
**运维 |
|||
| 3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 |
批 |
两江九院 |
|||
| 合计: |
4.3 合同人民币含税总金额: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 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 元。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为准。
4.4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等费用;
4.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专用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支付
5.1甲方采取电汇/承兑汇票/供应链工具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5.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安装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1)到货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180天内支付货款。
(2)安装验收付款:货物安装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收到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
5.3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而不被视为违约。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915********801156A
甲方住所:****岸区南坪金子村101号
甲方开户行:****银行****金子村支行
甲方账号:500********050000771
甲方联系电话:023-****7009
(6)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货
6.1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为准 。
6.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仓储保管。
6.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6.4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车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6.7 乙方运输、装车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6.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6.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电话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7 包装
7.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7.2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3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8 检验与验收
8.1验收方式为随机抽样检查/全面检查,货到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查产品外观、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当即提出。如乙方代表不能到场验收的,由甲方在项目监理见证下检查验收,如有问题,甲方应在验收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进行处理。需做到货检测验收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时间到场进行检测验收。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8.2开箱开包验收:开箱开包验收在货物安装使用过程中进行,甲方在产品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数量、质量、性能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处理。
8.3安装调试验收:产品安装完毕,由项目监理、业主共同组织现场联调,乙方确保产品各项调试检测合格。
8.4最终验收以项目带电投运产品各项验收合格为准。
8.5乙方应随货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8.6 在产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不符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到场,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除应承担不符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
8.7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9.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9.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 保险
10.1 乙方应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0.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1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1.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1.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1.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要求。
11.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违约责任
12.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 1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迟**装,应按合同价款 1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安装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4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1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12.5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3.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2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3.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5 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4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起诉。
15保密
15.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5.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7 其他约定事项
17.1 特别约定事项:项目安装完毕,物资如有剩余,在外观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按原价退货,退货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17.2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附件一:
(2)物资报价清单;
(2)招标文件(询比价函);
(3)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17.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同一合同专用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7.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17.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7.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7.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
| 开户行:****银行****金子村支行 |
开户行: |
| 账号:500********050000771 |
账号: |
| 税务登记证号:915********801156A |
税务登记证号: |
| 地址:****岸区南坪金子村101号 |
地址: |
| 电话:023-****7009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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