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板滩街道跨区道路病害整治项目(十里路、北编组 站配套道路、皇友路打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石板滩街道跨区道路病害整治项目(十里路、北编组 站配套道路、皇友路打捆项目)施工/标段,在 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1日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在给予回复:
提问:提问****:贵单位发布的石板滩街道跨区道路病害整治项目(十里路、北编组站配套道路、皇友路打捆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注]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5.3中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所附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填报业绩应已列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真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本项目要求路基路面养护及交安养护资质,业绩要求公路工程或养护业绩,由于公路养护业绩现已经完全迁移至**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养护模块业绩截图显示与**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略微不同,请问业绩是否包含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业绩标书代写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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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