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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高炉富余煤气发电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高炉富余煤气发电工程项目
地点:******工业园****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15776㎡,总建筑面积7742㎡。主要建设1台330t/h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1台100MW带中间一次再热凝汽式汽轮机、1台110MW发电机,配套建设主厂房、变频器室、4T****泵站、脱硫脱硝装置、燃气管道、动力管道、供配电设施等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8亿kW﹒h。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