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回收设施和汽油储罐浮盘升级技改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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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2

项目名称 油气回收设施和汽油储罐浮盘升级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沙田镇沙大道43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9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
联系人 费荣明 联系电话 159****1656
项目投资(万元) 1625.72 环保投资(万元) 1403.3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08-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油气回收设施升级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22〕76号)要求,公司积极推进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升级技改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码头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T 196-12-2023)、《码头油气回收船岸安全装置》(JT/T 1333-2020)等规范,在码头1#泊位**1套船岸安全装置,并在立沙油库末端装车台配套建设1套油气回收设施,进一步提升VOCs回收处理能力。项目总投资904.42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692.67万元。 建设规模:油气回收设施占地面积117平方米,处理能力1500Nm3/h,采用“吸附 吸收”组合工艺技术,同步增加一套制冷设备,降低油气和富油温度。经验收检测,检测结果排放浓度为0.607g/m3,排放浓度远低于25g/m3国家排放限值标准,处理效率≥95%,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要求。**1500Nm3/h油气回收设施投用后,公司原300Nm3/h“冷凝 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将停用。 二、汽油储罐浮盘升级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公司依据《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等相关环保技术规范,对4座20000m3汽油储罐内浮盘进行升级技改,将原有“不锈钢浮筒式浮盘”技改为“不锈钢全接液双盘式高效密封浮盘”。项目总投资721.3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710.70万元。 建设规模:对4座汽油储罐(编号:****、G-C3204、G-C3205、G-C3206)内浮盘进行升级技改,总面积3175平方米,该浮盘采用“不锈钢弹片式高效机械密封 舌型密封”技术方案,通过优化浮盘结构与密封性能,减少汽油挥发损耗。项目升级技改后,浮盘整体浸液面面积>99.5%,减排效率≥95%,从浮盘整体消除了油气挥发空间,有效阻绝油气的产生、挥发和VOCs排放。 油气回收设施和汽油储罐浮盘两个升级技改项目后,全厂可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和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排放许可总量85.605t/a。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油气回收设施采取“初级冷凝 吸附吸收”工艺技术措施后通过吸附脱附和吸收处理合格后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汽油储罐浮盘升级技改采取“不锈钢弹片式高效机械密封 舌型密封”技术措施后通过优化浮盘结构与密封性能,减少汽油挥发损耗,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定期更换活性炭,做好废活性炭入库、转移管理台账,将废活性炭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储油库、加油站》(HJ1249-2022)和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频次要求,定期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承诺:**** 陈**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23000001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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