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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025年7月15日我局发的关于朱家相的《公告》有误,现更正如下:
因朱家相名下的规划许可手续遗失,申请人朱传智持公证书〔(2025)桂南方证民字第3843号〕办理注销朱家相名下《私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证号:(95)城规管私地规就字第0071号)和《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证号:(95)城规管私建字第820号)事宜,该地块座落在廉东村公所苏屋村边10号,现申请办理遗失补发。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须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书面提出并提交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并依法给予补(换)发新的规划许可。我局办公地址:**县廉州镇金鸡路160号,联系电话:0779-****05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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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