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2 10:00:00
开标/截标时间 7 天 23 时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09 23:59:59标书代写
****受****委托,拟对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参选人参加参选。
一、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为切实保障食材新鲜、安全、卫生、品类丰富,严守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底线,支撑采购人生产经营有序开展,拟组织实施2026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四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可以任选其一进行投递响应文件。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包一:肉类食材;含税180万元;****-1
包二:蔬菜及调料品;含税100万。****-2
包三:粮油类食材;含税60万元;****-3
包四:水果类食材;含税30万元。****-4
二、参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前 具备下列条件:
包一、包二、包三、包四: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包一:参选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扫描件;若参选人是生产厂家(猪肉),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参选人不是生产厂家(猪肉)的,还须提供与其参选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猪肉)签订的合同,以及提供参选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猪肉)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包二: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
包三: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包四: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本项目参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参选人截止至参选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五)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集团****公司负面清单。
三、招选文件公告及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参选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标书代写
五、 公告发布时间 及参选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日10时00分
(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建设网、**招投标网、五粮液官网、****公司官网、**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长**路西段附三段13号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9****9535
监督人:杨先生
监督联系电话:0831-****088 135****657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19幢13层3-5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8****9690
七、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八、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2026年4月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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