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根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6〕25号)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校〔2019〕95 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合并开展2026年**市教改项目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市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层次、类别及申报名额
(一)项目层次
本次教改项目申报包含市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市级教改项目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项不区分层次)。校级教改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6年教改项目参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主要领域进行分类申报。
1.市级项目
各类项目应重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成渝地区**经济圈教育、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和教材建设、****学院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关键领域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工智能通识教材、产教科教融合、实践育人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开展研究。鼓励各单位积极整合**,联合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申报工作。
市级教改项目设“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和“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研究”专项,项目指标单列,不区分层次。项目类别及代码分别为:1.“大思政”教育、2.基础学科人才培养、3.新工科、4.新医科、5.新农科、6.新文科、7.创新教育、8.教师教育、9.教材编写使用、10.教学质量评价改革、11.其他、12.“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专项、13.“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专项。
2.校级项目
****学校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行研究,具体项目类别详见《****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类别及代码分别为:1.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复合型人才与特色人才培养改革、3.专业优化调整研究、4.课程与教材体系改革、5.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6.教育教学评价与管理改革、7.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改革、8.教师教学发展。
(三)申报名额
按照“限额申报、择优支持、注重实践、分类培育”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单位专职教师人数、往年教改立项结题情况、专业建设成效、人才培养实效,分配推荐申报名额,详见《****2026年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名额表》(附件2)。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项目,可直接申报立项为重点项目;获得国家级铜奖和市级金奖项目,可直接申报立项为一般项目。为强化成果培育,提高研究质量,请此类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标准及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学校规范性审查后推荐至市教委,由市教委审批后立项。
校级教改项目(****学院(部)自主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后推荐至本科生院备案公示统一立项。校级教改项目经费已按规定数量和相应****学院(部),由学院(部)统筹管理,因此推荐名额应不少于规定数量,详见《****2026年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名额表》(附件2)。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市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强教学能力、较高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学风端正;应承担过校级及以**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大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职称,重点支持知名专家和教学名师牵头开展重大项目研究。
2.项目主持人限1人。重大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限9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主持人)限7人。
3.项目申报人可参与申报市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申报市级教改项目不超过1项;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校级教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是我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有 2 年以上教学经历)及以上的在职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项目主持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参与申报(含主持)市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结题及研究成果要求
强化项目研究的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聚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实际问题,注重改革实践和产出,提出改进教育教学的有效措施,项目最终形成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改革制度文件或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及相关案例等。
(四)其他要求
1.近3年因教学事故或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的教师不得参与项目主持或主研。
2.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资助且实质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含国家级、省(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级相关学(协)会项目等)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参与本次项目申报;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学院推荐
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名额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推荐名单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
****学校遴选立项
市级教改项目: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择优遴选产生市级教改项目推荐名单。
校级教改项目:学院自主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并将立项推荐名单提交至本科生院备案,公示无误后直接立项,不再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项目推荐
00001. 各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教改项目工作,做好组织申报、项目推荐、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立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加强项目成果应用和监督管理,对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其所属单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指标将予以核减。
(二)规范项目申报材料
1.根据申报项目类型,认真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简称《校级立项申请书》)《**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简称《市级立项申请书》),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2.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填报评审方式进行。除学院直接推荐立项的校级项目外,校级委托项目、专项项目、市级项目均需线上填报。线上填报网址:http://ps.****.com。****学院(部)管理员设置。请申请项目的老师,根据系统要求,分别在相应的评审活动内填报和提交申报书。
3.市级校级分开提交材料:
(1)市级项目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2026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简称《市级教改汇总表》)、《市级立项申请书》。申请书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市级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方式命名发送至****@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
(2)学院推荐立项的校级项目需提交《****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6)、《校级项目申报书》、《评审纪要》(附件7)至本科生院备案,本科生院完成备案审核,并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发现评审不规范、项目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学院须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评审,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该批次立项资格。
非学院推荐的校级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参照市级项目。
4.申报材料由单位组织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严格掌握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严格掌握申报时间,除市教委发布通知申报单列的教改专项外,2026年原则上不再开展教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教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邓怡迷 崔雨婷 联系电话:****2390
联系地址:文俊楼(南区行政楼)207办公室
本科生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