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县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保障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服务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包车)服务。
(三)服务期限: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遴选方式:公开遴选,综合评审,择优选定。
(五)入围数量:本次遴选拟选定3—6家供应商,建立**县公务用车租赁(包车)服务供应商库。
(六)清退机制: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重**全责任事故、严重违约、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或泄露我方工作秘密的,遴选单位有权单方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解除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
(四)拥有满足公务出行需求的各类型自有营运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明材料),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险齐全(必须购买交强险,且第三者责任险、司乘险等商业保险需满足我方规定的最低保额要求)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遴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县委大院3号楼6****中心车管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车辆要求及报价表
租赁各类型车辆最高限价表(报价表1)
1、租赁车辆≤9座(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适用)
| 序号 |
车型 |
详细技术要求 |
动力类型 |
日租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
月租最高限制单价(元/月) |
日超250公里最高限制单价(元/公里) |
| 1 |
小型载客汽车 |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 |
新能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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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车 |
||||||
|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6-9人 |
新能源车 |
|||||
| 燃油车 |
租赁各类型车辆最高限价表(报价表2)
2.客运车辆≥5座(道路客运车辆适用)
| 序号 |
车型 |
详细技术要求 |
动力类型 |
自驾日租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
自驾月租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
包车日租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
包车月租最高限制单价(元/天) |
日超250公里最高限制单价(元/公里) |
| 1 |
小型载客汽车 |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不超过5人 |
新能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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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车 |
||||||||
|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6-9人 |
新能源车 |
|||||||
| 燃油车 |
||||||||
| 2 |
中型载客汽车 |
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10—19人 |
新能源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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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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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大型载客汽车 |
车长小于10米或乘坐人数20—33人 |
燃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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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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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长小于10米或乘坐人数34—39人 |
新能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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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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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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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长大于10米或乘坐人数40—50人 |
新能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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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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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应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车型情况,对应上表对各车型的要求进行报价。
(二)每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省定最高限制单价。
(三)最高限价单价不得随着淡旺季而变化。
(四)租赁车辆最高限制单价包含燃油、充电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车辆运行费用;客运车辆最高限制单价包含燃油、充电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违章罚款、司机食宿及劳务费用等一切车辆运行及人员服务费用。
六、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下午下班前。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县委大院3号楼6****中心车管股。
(三)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需密封递交,一式五份,并在封套上注明“**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遴选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2026年4月10日。
(二)评审地点:******县委大院3号楼6****中心车管股。
八、评审方法
****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服务内容、车辆状况、报价合理性、信誉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围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一)遴选单位:****。
(二)地址:******县委大院3号楼6****中心车管股。
(三)联系电话:麦先生180****8176
十、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或入围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遴选单位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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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