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力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只重卡新能源动力电池承载箱框架总成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聊城-东昌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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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年产 10 万只重卡新能源动力电池承载箱框架总成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2
发文单位
****分局
关于****年产 10 万只重卡新能源动力电池承载箱框架总成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 10 万只重卡新能源动力电池承载箱框架总成项目等5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980

电子信箱:dchbhpk@lc.****.cn

通讯地址:聊****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52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10 万只重卡新能源动力电池承载箱框架总成项目

**省**市**区郑家镇西大屯村西北,聊郑路以北

****

绿色方园(**)****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郑家镇西大屯村西北,聊郑路以北。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该地块于2021年2月取得不动产权证,用地规模87922平方米,该项目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1栋13800平方米,配套设施1200平方米;购置设备主要为激光切割机3台、数控压力机10台、折弯机5台、剪板机2台、机器人焊接设备60台、抛丸机6台、****中心30台、钻床10台、铣床10台、拼接组装生产线10条,电泳生产及烘干生产线2条、喷塑固化生产线2条、环保设备及检测设备等共计260台(套),所购置设备均无高耗能淘汰类落后设备。原材料主要为钢板、铝合金型材(轻量化款)、水性电泳漆、塑粉、实芯焊丝等。生产工艺为:原料-下料切割-冲压-折弯-组装焊接-抛丸-电泳-烘干-喷塑-烘干-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只重卡新能源动力电池承载箱框架,用于新能源重卡汽车电池存放,不属于淘汰类产品。年用电量460万度,年天然气用量20万立方米,年用水量800立方米。建设工期为24个月,总投资为1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未开工建设,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有组织废气:拟建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经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泳涂装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塑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间接水冷装置降温一同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电泳烘干、喷塑烘干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电泳涂装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塑烘干废气一同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②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限值。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纯水制备浓盐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生****处理站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以及厂区绿化。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全厂产噪设备在考虑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使用变频风机安装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下,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下脚料、焊渣

、布袋集尘、废布袋、废滤芯、废水性漆漆渣、废水性漆桶、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槽渣、废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下脚料、焊渣、布袋集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废水性漆漆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水性漆桶、废催化剂收集后,由厂家统一回收;废槽渣、废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过滤材料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利用处置。

2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筛分回填砂扩建项目

**省******办事处聊堂路**金新****公司院内2排3号

聊****公司

绿色方园(**)****公司

项目位于**省******办事处聊堂路**金新****公司院内2排3号。拟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扩建,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新购置混料搅拌机1台、筛分机1台、筒仓1座等3台/套设备。项目新增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原料与现有工程破碎、筛分后的建筑垃圾混合。本项目扩建完成后生产工艺为:原料-喂料-破碎-筛分-混合搅拌-成品。项目建成后由年产5万吨骨料扩大到年产12万吨骨料,新增粗砂作为原料,经投料-筛分-成品等工序,年产5000吨回填砂。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未开工建设,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骨料投料、混合搅拌粉尘;回填砂投料、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气动旋流塔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以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限制要求,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粗砂、脱硫石膏、炉渣、装卸及堆放粉尘;成品骨料、回填砂落料贮存粉尘;汽车动力起尘以及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进行车间洒水、顶部喷淋等方式处理后,预计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标准要求以及《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用水环节主要为生活用水、车间喷淋用水、原料卸料及储存抑尘用水、道路喷洒用水、洗车用水、气动旋流塔用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因此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经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桶,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回填砂不合格品收集后由环卫人员定期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3

叶腊石扩建项目

聊****工业园纬二路2号

****莱鑫****公司

******公司

****莱鑫****公司叶腊石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省聊****工业园纬二路2号,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扩建,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新增一条叶腊石破碎生产线,购置颚破机2套、对辊机1套、振筛机1套、破碎机4套、合批机5套、传送机10套。所购不包含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原料为叶腊石原石,生产工艺为叶腊石原石分选-水洗-粗破-细破-挤压破-粗料细破-筛分-合批-成品包装,该项目产能为年产2000吨叶腊石。公司现有年产50吨叶腊石的生产能力,扩建完成后全厂可达年产2050吨叶腊石的生产能力。年用电量20万度,总投资为50万元,全部为自筹。本项目未开工建设,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粗破碎废气、细破碎废气、粗料细破废气、筛分废气。粗破碎废气、细破碎废气、粗料细破废气、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经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噪声值昼间≤6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一般固废: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

4

水泥粉磨站改扩建项目

**省**市东****办事处,聊堂**,四甲李村以南,**市道口铺街道工业聚集区内

****公司

聊****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公司水泥粉磨站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办事处西1000米,因企业发展需要,同时适应现行环保管理要求,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原辅材料由熟料、石膏、粉煤灰、石子变为熟料、脱硫石膏、粉煤灰、石子、矿渣、矿粉,同时淘汰1台石膏破碎机、增加11台提升机、增加3台水泥散装机,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设施球磨机、选粉机不发生变化,生产工艺不变,原料-球磨-选粉-成品-包装。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能力由145万吨变为180万吨。总投资为180万元,全部为自筹。本项目为首次立项,未开工建设,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有组织废气:水泥散装废气散装机上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并入现有散装废气3根排气筒高度分别为18米、23米、23米排气筒排放。矿粉暂存及输送废气矿粉贮存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项目设置4座矿粉库,贮存及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现有工程的2套K型选粉机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根33米排气筒排放,矿渣筒仓暂存、输送环节颗粒物产生量为6t/a,其中暂存、输送环节颗粒物产生量分别为3t/a、3t/a。矿渣暂存及输送产生的废气,经与石子库筒仓及输送的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根40米、15米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的要求。

无组织颗粒物采取措施后排放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大气污染物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改扩建新增的散装机、提升机、风机等。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东、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噪声低于 60dB(A)、夜间 50dB(A);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一般废物: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废滤袋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沉渣、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滤袋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危险废物,现有工程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5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区斗虎屯镇谭楼村西北(斗堠渠西邻50米)

聊****公司

******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斗虎屯镇谭楼村西北(斗堠渠西邻50米)聊****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场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压振全能一体机全自动生产线1套(包含配料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水泥仓、成型机、生坯输送机等)、破碎机2台。原料为企业现有烧结砖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水泥、建筑垃圾、粉煤灰、炉渣、污泥、钙泥、赤泥、磷石膏混合土、胶黏剂等(以上均不含危险废物);工艺为破碎、搅拌挤压成型、养护;年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及其他一般固废20万吨,生产轻质隔热墙体砌块。同时对现有年产6000万块环保型多孔砖生产线进行技改,将现有原料中7****处理厂污泥改为工业污泥、钙泥等一般固废2.5万吨(以上均不含危险废物),环保型多孔砖设备、工艺、产能均不变。项目拟购设备不包括淘汰类高耗能落后设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项目年用电100万kWh,年用水9000立方米。工期3个月,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符合斗虎电镇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产业政策。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有组织废气:筛分废气、破碎废气、配料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隧道窑废气经SNCR脱硝+湿式静电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排放均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重金属元素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处理厂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4602-2009)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其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限制要求。轻质隔热墙体砌块生产线废气,上料粉尘、粗破、破碎筛分粉尘、配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无组织颗粒物采取措施后可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成型用水、物料降尘用水在生产过程进入物料,脱硫工艺用水、湿式静电除尘用水、洗车用水、厂区降尘洒水全部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搅拌机、风机等设备,经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各厂界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金属、脱硫石膏),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液压油、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废金属、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下脚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硫石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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