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服务询比价采购公告
****拟对“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航空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服务询比价采购
三、采购条件:本项目已由采购人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四、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人次) |
含税控制单价 (元/人次) |
含税控制总价 (元) |
备注 |
| 1 |
CCAR-66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TA)培训服务 |
30(三年合计) |
15350 |
460500 |
包含培训费、考试费(不含补考)、教材费、住宿费 |
1. 服务内容
为****雇员(以下简称“学员”)提供 CCAR-66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 TA 执照培训(以下简称“执照培训”)、考试和期间所需的住宿服务。
2. 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应当能够提供具有 CCAR-147 部申请并持有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类别《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的维修培训机构用于开展培训服务。
2.2 执照培训应包含 M1、M2、M3、M5、M7、M8 模块,提供纸质或电子教材。
2.3 执照培训的主要课程安排时间应避开当年春运、暑运周期。
2.4 考试应包含 M1、M2、M3、M5、M7、M8、M9 模块,并由供应****管理局申请并组织。
2.5 执照培训和考试期间,供应商应为学员提供含独立卫浴、4 人/间或更优条件的住宿服务,且住宿地点与培训地点之间步行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否则应提供免费摆渡车或等同服务。
2.6 如学员出现考试不及格的情况,供应商应提供免费重新培训服务直至学员通过补考或出现 CCAR-66R3《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中规定的学员最终评估结论为不通过为止。
2.7 如因学员原因出现无法完成培训的情况,供应商应出具证明并提供学员个人档案,以便学员后续加入其他维修培训机构继续完成培训和考试。
2.8 如因供应商违规招收学员或者不按规范实施培训、考试,造成不能申请颁发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情况,或发生供应商中止培训(包括因自身经营原因、被撤销或者吊销行政许可)的情况,都应由供应商承担受影响学员在其他维修培训机构重新或继续培训所需的培训费、考试费、住宿费、差旅费、误工补偿等所有直接、间接产生的费用。
2.9 培训实施前,****、供应商、学员应签订三方合同,完成培训后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获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采购人会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向通过准入评估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能够提供具有 CCAR-147 部申请并持有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培训类别《维修培训机构合格证》的维修培训机构用于开展培训服务。
(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好的盈利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登录官网查询并将结果完整截图打印盖章;
(五)供应商无被**航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八)询比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方式
(一)投标人如有意向,需准备①资质要求相应文件(附件一)②填写资质审核表(附件二)③回执单(附件三),并将以上材料盖章,扫描成PDF版本,发送****@xiamenair.com邮箱。
(二)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7:00。标书代写
(三) 采购人会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预审。
八、供应商审核
(一)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审核。
(二)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2.列入**航《供应商黑名单》。
(三)**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91-****0557
十、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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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