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响水县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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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县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3日 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县浒苔绿潮前置打捞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753万元;单价:①基本补助费:每日每艘船舶费用不得高于8600元。该费用为每日每艘船舶完成省市下达的打捞任务的基本补助费用,未完成基础打捞量的按照《2026年**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补贴政策依量扣减。基本补助费中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出海、运输、装卸所需的人工、材料、网包、工器具(含自动化打捞设备的运输、安装、维护、拆卸)、配件耗材、燃料、水电费用、人员培训、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船舶往返当天计入补助天数。

基本补助费总价=基本补助费中标单价(元/艘/日)×累计出动艘次(艘/日)-未完成打捞量扣减费用

②回港避风费:每日每艘船舶费用不得高于 2600 元。该费用为防御强风雨带来的不利影响,出海船只须回港或就近回港避风,做好防止船只碰撞措施或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回港所产生的费用,合同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回港避风所需的船舶租赁、人工、燃油、机油、各项材料、工器具、配件耗材、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回港避风费总价=回港避风费中标单价 ×累计避风艘次(艘/日)

③超额完成打捞量省级奖补资金,该项无需报价。该费用为超额完成每日基础打捞量,按照《2026年**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补贴政策,省级对超额完成部分给予的奖励资金,按省级核定金额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文本第一条合同价款中全部条款。)

采购需求(简介):****工作部署,2026 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浒苔绿潮前置打捞工作。结合**市海域浒苔发生发展特点,分阶段组织实施浒苔绿潮前置打捞作业,最大程度控制浒苔绿潮暴发规模,努力减轻浒苔绿潮灾害的影响,拟确定打捞单位开展浒苔绿潮前置打捞工作。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总价),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打捞时间从5月上旬开始至7月10日左右结束(具体时间以省、市浒苔****指挥部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方式: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到****(报名电话:132****6456王工)或采用邮寄、线上获取等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地点:响****监管中心2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2.1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2.3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在合同全部履行结束后一次性退还。如果未能按合同、采购投标文件履约的,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财库 〔2019〕9 号)、 (财库 〔2019〕18 号)、 (财库〔2019〕19 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 号)、 (苏财购〔2020〕52 号)、 (工信部联企 业 〔2011〕300 号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 财 库 〔2014〕68 号 );促进残疾人就业( 财 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办库(2020)123 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库(2023)7 号)、(《****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 号))等政策。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 ”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 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 AA ****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网 ”可查实。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2.付款方式

2.1签订合同30日内,甲方凭发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乙方,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除外。

2.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服务,浒苔打捞工作全部结束,****审计局或其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后,甲方根据审计结果按财政拨款序时付款,乙方须提供相关有效票据。

2.3 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付款时须提供合格的发票等付款证明材料。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人民政府网上查询,以便获取最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政府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长江路296 号

联系人:陈易杰

电话:152****0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长江路1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2****6456

****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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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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