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局于2025年12月3日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个人)为田野,建设位置为****社区民主街八组89号,建设项目名称为住宅**。该项目用地临街进深8米区域为已挂牌登记的2层木结构历史建筑,后因火灾导致建筑灭失。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我局审查通过的住宅**设计方案,明确要求该项目用地临街进深8米区域严格按照“原地址、原体量、原风貌”实施历史建筑恢复建设,后根据《****政府关于部分历史建筑退出和申报纳入建筑保护清单的批复》(镇府函[2026]19号)要求,该灭失历史建筑已按法定程序退出历史建筑保护。现建设单位(个人)田野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相关规定,申请对该用地临街进深8米区域的住宅**设计方案予以调整,按檐口12米,总高14.2米重新设计,特向我局申请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经审查研究,我局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决定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