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01编制单元CD01-04-04-01、CD01-04-04-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图则》经**市自然**工作领导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厅****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将该调整图则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市八达东路与太福南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主要公示内容
根据《****中心****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
CD01-04-04-01地块面积约6.2亩,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低于20%,建筑限高18米。
CD01-04-04-02地块面积约7.8亩,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容积率为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
调整内容:一是将CD01-04-04-01(面积约6.2亩)和CD01-04-04-02(面积约7.8亩)两个地块合并为CD01-04-04-01一个地块(面积约14亩);二是将合并后的CD01-04-04-01地块用地性质统一调整为文化用地+消防用地+科研用地,其中消防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20%,科研建筑兼容比例不高于20%,指标按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24米进行控制;三是优化停车位配建要求。
三、公示地点
(一)**日报。
(二)****网站http://hz.****.cn/。
(三)**市八达东路与太福南路交汇处东北侧。
该控规调整内容涉及周边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按程序现向社会公示,如社会各界人士及相关利害人对该控规内容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共30天,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利害关系证明等材料)送达或发邮件到****城市建设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433,邮箱:hzcsjsk@gxj.****.cn)。
附件:1.区位图
2.调整前图则
3.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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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