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食堂物资集中采购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项目部食堂物资集中采购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项目部食堂物资集中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1.3采购内容:向一爱物业项目部食堂提供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预包装、粮油类、干调、腌酱、饮料、啤酒、乳品等食堂物资供应服务。
1.4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6付款方式:以供应商的中标折扣费率为准,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价格须包含商品价款、税金、运输装卸、包装、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全部费用。45天为付款周期,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送货单,甲方收到发票及送货单后进行结算。
1.7报价方式:固定价+折扣费率。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235.48万元(不同应税项目对应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服务地点:
4.1服务地点:**省**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营项目应与本项目食材供应及配送需求相适配,并具备与本次采购品类相适应的配送及服务保障能力。
5.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5.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04月03日09:00至2026年04月09日16:30(**时间)。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文件领取登记表、汇款凭证。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
开户行:****银行****公司**国基路支行;
银行账号:****93185;
购买文件汇款凭证及缴纳保证金汇款凭证(凭证回执或截图),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相应位置。
6.3报名成功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7.2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
7.3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6日16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7.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国基路支行
银行账号:****93185
注:汇款时须备注简写项目名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7.5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八、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8.1递交方式:线上电子文件及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8.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13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8.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文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
纸质文件:**市**区群力新区汇锦香槟湾A栋(写字楼)901室。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5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13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8.6开标地点:**市**区群力新区汇锦香槟湾A栋(写字楼)901室。加急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市**区群力新区汇锦香槟湾A栋(写字楼)9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其他
10.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平台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一****公司****)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10.2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电汇至以下账户。供应商在填报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上述费用。
汇款账号:****;
开户行:****银行****公司**国基路支行;
银行账号:****93185;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群力第一大道1798号
联 系 人:王兴
电 话:136****7732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群力新区汇锦香槟湾A栋(写字楼)9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5****2550
电子邮件:****@126.com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451-****2167
日期: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