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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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机构

比选公告

(比选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对以下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承保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

2.比选人:黄耿彦

3.比选方式:邀请

4.项目类别: 服务类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

(1)工程名称:**市**区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2)合同造价:****9124.25元

(3)合同工期:360天

(4)工程地址:**市**区岭门镇

(4)比选控制价:/元

6.对保险的要求:

(1)保障条件及投保费率参照当地统保方案执行,如当地无统保方案则按《粤建股份【2024】20号文规定执行。

(2)安责险承保机构承诺完全执行《穗建质〔2023〕689号》文件三、实施要点(六)保险理赔规定:保险机构应建立快速理赔机制,简化理赔流程,为工程安责险设立专门的理赔服务团队和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及时接受咨询和报案处置。对伤亡事故,或被保险人需要应急支付或垫付抢险救援费用的,保险机构应积极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作为必要的赔付条件。理赔结束后,保险机构要针对事故经过及原因向投保项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问题整改的建议。

(3)根据入库承诺,严格执行《粤应急规【2021】2号》文件要求。

(4)根据入库承诺,严格执行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比例承诺,如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事故预防费用投入比例有规定时,应满足地方规定,比例与协议不一致时以高的比例执行。

二、承保机构资格条件

1.承保机构必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合格方名录内服务商。参加投标的所属分支机构必须取得授权。

2.参加服务活动前三年内,报价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承保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全部响应或者在有利于被保险人前提下制定项目具体保险方案,不得以删除、修订、增加特别约定、扩展条款等方式制定对被保险人不利项目保险方案。

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录,没****管理委员会接管等不良记录;

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报价;

6.未被列入(比选人)服务商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答疑、响应、比选程序、时间及地点。

1.澄清要求:

(1)承保机构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 2026年4月7日23时59分前(**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提出澄清要求渠道:在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时间前,承保机构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时,向比选人发送澄清申请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1)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 4 月 9 日18:00前 (**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本项目承保机构需递交电子版比选响应文件,要求如下:

1电子版比选响应文件:承保机构应通过报备的邮箱发送。

3.比选:

(1) 开始比选时间:2026年 4 月 10 日 (**时间) ;

(2)比选地点:邮箱递交;

(3)确定时间: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加急标书代写

四、比选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它必要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五、比选办法

按照 方式比选:

①、施工合同金额<2亿元人民币的, 按综合得分(100分)=价格得分(75分)+安全预防服务评级得分(25分)。综合得分一致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1)价格评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5(注:有效比选文件报价最低价(低于收到报价平均值的80%视为无效报价)为基准价)。

(2)根据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启动率(1-(承保项目量-完成服务项目量)/承保项目量*100%)进行打分,启动率100%的,得25分;启动率≥90%的,得20分;启动率≥80%的,得15分;启动率≥70%的,得10分;启动率≥60%的,得5分;启动率≥50%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承保项目须全数统计。

②、施工合同金额≥2亿元的人民币的,按综合得分(100分)=价格评分(60分)+商务技术评分(40分)。综合得分一致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1)价格评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注:有效比选文件报价最低价(低于收到报价平均值的80%视为无效报价)为基准价)。

(2)最新发布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X≥190%,得10分;190%>X≥150%,得5分;150%>X≥110%,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银行****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资料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根据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启动率(1-(承保项目量-完成服务项目量)/承保项目量*100%)进行打分,启动率100%的,得30分;启动率≥90%的,得20分;启动率≥80%的,得10分;启动率≥70%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承保项目须全数统计。

六、合同书的签署

(1) 比选人/保险经纪人将比选结果提****集团****公司备案,根据比选人/保险经纪人所确定承保机构结果,承保机构7天内派出代表与比选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

(2) 承保机构的报价作为签署合同的中选报价。

七、纪律与监督

7.1报价人不得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和各成员以行贿等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比选工作;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小组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收受报价人的好处,影响比选工作。

7.2如发现报价服务商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集团****公司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在后续三个月内禁止该服务商****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报价。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比选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统一收集邮箱: ****@qq.com

保险经纪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项目投保保额要求

保单项下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险种类别

保险责任

每人每次事故

赔偿限额

(单位:万元)

备注

主险

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死亡

40


救援费用

20


法律服务费用

20


附加险

从业人员、第三者人身伤残

附加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从业人员、第三者医疗费用

附加
每人医疗费用限额4万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第三者财产损失

30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从业人员附加补充雇主责任保险

不附加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从业人员猝死责任

不附加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从业人员中暑死亡责任

不附加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其他附加险

不附加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特别约定

1. 经双方同意,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省社保项目管理和用药范围,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扣除人民币100元后按90%赔付;在索赔时必须提供医疗专用收据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获得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人仅对扣除已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医疗费用剔除自费药后,在其保险限额内按100%比例赔付,每人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1000元;

2. 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3. 本保单附加从业人员住院期间的误工补助费用。每人100元/天,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且免赔3天,每人每次事故误工费用最长赔付不超过90天,每人累计赔偿不超过180天;

4.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同意,对于保险期(含免费延期期限)内发生的涉及死亡、1到5级残疾的案件,索赔时被保险人必须提供由县(区)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事故鉴定书、赔偿责任认定文件作为索赔的必要材料。对于保险期(含免费延期期限)内保单发生的6级-10级残疾和意外事故医疗案件,被保险人应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索赔证明和材料,在保险事故的原因和损失已被证实的情况下,保****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事故证明为由拒绝或拖延承担其在保险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5.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同意并约定,本保险单当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人员残疾须依照主险合同约定应给付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的,对应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适用于雇员)或《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第三者)为准,本保单伤残赔偿比例为:死亡为100%、全身瘫痪(终生卧床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为100%、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伤残为80%、三级伤残为65%、四级伤残为55%、五级伤残为45%、六级伤残为25%、七级伤残为15%、八级伤残为10%、九级伤残为4%、十级伤残为1%。

6. 本保单附加及时报案责任保险条款: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如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因延迟报案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7. 保险期限与施工工期(施工合同时间)一致;保险期限届满时工程未竣工的,投保人应在保险期限届满之日前30日内向保险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在6个月以内,免费延期,延期超6个月的延期保费按照剩余工程造价及延期期限投保。(施工工期短于6个月的,延期期限不能长于施工工期。)

8. 本保单承保的工程项目名称为:**市**区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工程合同造价为:****9124.25元;项目地址为:**市**区岭门镇。

9.经协商,双方同意被保险人为完成本保单载明的工程范围内的工程作业,合法分包的分包商均属于本保单共同被保险人。

10.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但不包括猝死以及人体自身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疾病、损害等。

9. 保险机构根据投保单位需求科学确定事故预防技术服务项目,协助投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作发放宣传教育资料,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等。 b)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等。 c)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等。 d)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制修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申请外部评审等。 e)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效果评估等。 f)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组织相关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研讨活动,介绍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引进国外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等。 保险机构每年至少为投保单位提供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服务。


附件2:2024年5月至12月中选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启动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中选金额

启动情况

备注

...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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