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告字〔2026〕9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批准,****规划局在**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局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196:9000/index.do)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规模(m2) |
绿地率 |
|||||||
| 2025-95 |
厉山镇幸福村 |
93005 |
商业用地40年(批发市场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0% |
不大于139507 |
不小于20% |
330 |
3300 |
**2012年第18批次地块2和2011年第5批次区位调整局部地块 |
| 2025-96 |
厉山镇幸福村 |
62944 |
商业用地40年(批发市场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0% |
不大于94416 |
不小于20% |
251 |
2510 |
**2012年第18批次地块3和2011年第5批次区位调整局部地块 |
| 2025-97 |
厉山镇幸福村 |
59011 |
商业用地40年(批发市场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0% |
不大于88516 |
不小于20% |
224 |
2240 |
**2012年第18批次地块4 |
| 2025-98 |
厉山镇幸福村 |
47170 |
商业用地40年(批发市场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0% |
不大于70755 |
不小于20% |
195 |
1950 |
**2012年第18批次地块5 |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规划局提交《网上成交确认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经审查,竞得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限制,以自然人竞得土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建设局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出让地块资料及相关文件。竞买人在******建设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竞买,竞买前请认真阅读《网上交易使用说明》等文件。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未设底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竞买人在报名时可提交中华人民**国境****银行****银行保函纸质原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作为竞买担保(注:****银行保函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退回;****银行保函于挂牌结束后退回)。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并对出让土地四至及开发条件自行确认。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地块公示面积均以实测为准,公告的指标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的文件为准。
2.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时间要求
1.****银行竞买保函或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8:00时起至2026年5月7日16:00时止。标书代写
2.挂牌出让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8:00时至 2026年5月9日10:00时。
3.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系统开始限时竞价,如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限时竞价规则由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五、如果在挂牌出让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1.联系地址:****(厉山镇厉山大道)
联系电话:0722-****759
2.联系地址:****规划局利用股(厉山镇厉山大道)
联系电话:0722-****658
3.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22-****751(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