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省金家河**县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省金家河**县段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观桥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祥龙****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县观桥镇,综合治理长度4.78km,治理河段起于利众村庞家沟附近,经苦瓜沱、罗家湾至场镇段、过场镇段后经学堂湾、**咀后止于碧波村沙坝。本次治理河段拟建及护岸长1.68km,疏浚规整段长3.10km。本次治理河段**堤防及护岸长3.192km(堤防长1.561km、护岸长1.631km),**排涝涵洞4处。项目总投资约2173.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表1限值要求,临时拌合区废气须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表2及附录A中限值要求;对扬尘采用施工场地设置装配式围挡及洒水喷淋、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限速、主要出入口采用地面硬化、对进出车辆冲洗等;对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采用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等。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市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污染;对冲洗车辆的施工废水采用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对施工生活污水采用施工人员在观桥镇自有民房配套的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加强车辆保养;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夜间不施工等。确保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应对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设置垃圾临时堆放点暂存建筑垃圾等,进行防雨、防泄漏处理,并设置洒水降尘及篷布遮盖等防尘环保措施,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至项目提防段,弃土运至项目配套建设的弃渣场堆存。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防治及恢复措施。你单位应当采取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工程动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加强植物与动物保护,采用分段施工方式并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原貌;同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捕杀周边水域鱼类,不得向周边水体排放污水,将固体废物及时转运并妥善处置以防雨水冲刷进入河道影**质与水生生物,在护岸周边设置警示牌明确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器具,还需对鱼类进行增殖放流,且在施工结束后,针对被上游水流冲刷至项目护岸附近河面的垃圾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应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属于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项目。根****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中的“3.防洪提升工程”之列,为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耕地。根据项目******局出具的《关于商请核实**省金家河**县段防洪治理工程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况的复函》及《关于**省金家河**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办理用地预审的复函》,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与规划不冲突,你单位应在开工前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