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不锈钢件喷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渌口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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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件喷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更新日期:2026-04-02
****不锈钢件喷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不锈钢件喷砂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南洲新区湘绿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园3#厂房

建设单位

****

审批文号

株渌环评表〔2026〕5号

审批日期

2026年4月2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

你公司报送的《****不锈钢件喷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投资26万元,在****开发区南洲新区湘绿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园3#厂房建设不锈钢件喷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966.6m2,包括喷砂车间和装配车间。主要建设内容:在喷砂车间内**一间全封闭喷砂房。对料仓(除尘器、暂存仓、计量称和吨袋解包站的仓体部分)等不锈钢件表面喷砂、防指纹处理后,与来料金属零件进行人工装配成品。项目建成后年装配除尘器200台/年、暂存仓150台/年、计量称150台/年、吨袋解包站100台/年(合计含年喷砂不锈钢件8000m2/a)。

根据**云泽****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评要求,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影响可达到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排放标准

1.严格大气环境管理。喷砂工序和防指纹处理工序在全封闭的喷砂房内进行。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防指纹处理工序产生的VOCs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其中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无组织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严格废水环境管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

3.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建设规范的危废贮存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贮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按要求落实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玻璃珠、废产品包装、除尘器收尘、更换的除尘滤袋)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

5.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项目管理具体要求

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01t/a、氨氮0.01t/a、总磷0.001t/a、VOCS0.04t/a。本项目仅排放生活废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废水无需购买总量指标,废气指标纳入总量控制管理,需办理排污权交易手续。该项目应企业申请对“排污权交易确认表”实施容缺受理,企业必须先取得“排污权交易确认表”,方可启动生产设施。

2.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预留监测采样口。

3.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5.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环境局**分局 0731-****8436

华捷不锈钢件喷砂建设项目(审批前决定公示版2026.3.30)(1)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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