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标的产权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古雷区域引水调配站,闲置用地面积为32496平方米(约49亩)。租赁标的土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闽(2025****开发区不动产权第****807号)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期限为2020年7月2日至2070年7月1日,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土地获取途径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完备,确保了租赁活动的合法性与稳定性,为后续租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产权基础。
(二)出租标的实物现状
目前,该地块场地平整,无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三)出租资产明细清单
| 项目 | 详情 |
| 土地面积 | 32496㎡(约49亩),为连片成块的闲置用地 |
| 位置 | 位于古雷区域引水调配站内 |
| 土地性质 | 公共设施用地 |
| 现状描述 | 杂草,无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
(四)出租目的及可行性
根据我司《**市****公司2025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15号)要求,拟对外公开出租该闲置土地,出租该闲置土地旨在提升古雷区域引水调配站厂区的生产环境,充分发挥闲置土地的利用价值。目前厂区内杂草丛生的现状不仅影响了厂区的美观,还在极端天气下存在安全风险。通过出租土地用于农业种植,能够有效改善厂区环境,减少杂草带来的不利影响。从可行性角度来看,该土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适合开展农业种植活动,且周边配套设施相对完善,能够为种植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同时,市场上对农业蔬菜类及绿化苗木类植物的需求稳定,为租赁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使得该租赁计划具备较强的可行性。
(五)出租用途
土地用途仅限种植农业蔬菜类及绿化苗木类植物,其中苗木类不得种植根系发达的乔、灌木。不得经营养殖、家畜禽宰杀等对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因生产经营需要搭建临时性的简易建筑物作为生产用房,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待出租方书面同****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搭建。否则承租方应承担违章搭建、改变土地用途的法律后果。这一用途规定既符合土地的农用地性质,又能有效避免因种植不当对厂区后续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承租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化工产品,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
二、租赁方式
(一)租金收缴方式
租金按年度预付,每年为一期,承租方应在每个缴款周期的前15日将本周期的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租赁底价及确定依据
参照《****开发区****发展局委托关于预留用房等租赁价格咨询报告》(**〔2024〕咨字第 FZ0018号),以农耕地500元/亩●年(含税)的标准作为租赁底价。
(三)租金递增率
无递增率。
(四)竞价方式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试行)》,以公开形式开展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五)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闲置土地出租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6125元(一季度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标的。
三、 承租要求
(一)承租方资格条件
1. 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竞买人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竞买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二)承租条件
1. 竞租人一旦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递交了竞价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租赁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租赁标的状况和质量,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租赁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租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 组织方和出租方不对本项租赁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 竞租人参加竞租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合同中所有条款。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
4. 承租方与竞租人必须一致,在租赁期限内,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方,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 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灌溉所需的原水水源及电源接入点,为承租方的种植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持。但供水供电设施(含计量设施)及安装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自行负责供水供电设施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双方应另行签订供水供电相关合同,明确双方在供水供电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水供电的时间、质量、费用结算等具体事项。其中,水费按1.55元/吨结算,电费按0.75元/ 度结算,承租方应按月向出租方缴纳原水水费及电费,不得拖欠。
6. 承租方须在租赁边界线上自行装设隔离网带,以明确租赁区域范围,保障厂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管理。装设隔离网带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隔离网带的材质、规格和安装标准需符合出租方的要求,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租方应按出租方指定的入口进出租赁区域,不得随意进入隔离网带以外的区域,以防止对厂区其他区域造成干扰或破坏。
7. 若出租方因二期项目建设用地或其他需求用地时,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腾退用地。出租方退还承租方租赁期内未实际使用的租金,但无需给予承租方任何赔偿。在提前终止合同前,出租方将提前15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完成腾退工作,将土地及相关设施按照合同约定的状态交还给出租方。
8. 若竞租人成交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符合上述要求及承诺的任一情况,若租赁合同尚未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若租赁合同已签订,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各项履约保证金、租金、各项押金等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10. 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闲置土地出租合同》。
四、风险揭示
1. 政策法规风险:土地租赁相关政策法规可能发生变动,对租赁活动产生影响。例如,土地用途管制政策若进一步收紧,可能导致承租方在种植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无法继续按照原计划开展经营活动;或者税收政策变化,增加租赁双方的税务负担。针对政策法规风险,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因政策法规变动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或一方权益受损,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如调整租金、变更合同条款等。同时,租赁双方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动态,建立政策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2. 承租方违约风险:承租方可能出现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前解除合同等违约情况。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可能导致出租方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出租方的正常运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违反了合同约定和土地管理法规,可能引发法律纠纷;提前解除合同会打乱出租方的土地利用规划,造成土地闲置和经济损失。为防范承租方违约风险,在签订合同前,出租方应严格审查承租方的资格条件,包括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等,确保承租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意愿。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如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逾期天数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加强对租赁土地的日常监管,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承租方的违约行为。
3. 土地使用风险: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可能因承租方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导致土壤污染,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或者因种植活动引发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破坏厂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为应对土地使用风险,出租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承租方的土地使用规范和环保要求,要求承租方采用科学合理的种植方式,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避免对土壤和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要求承租方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修建护坡、排水沟等,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对土地进行环境监测,若发现承租方存在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及时要求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租赁方案公示
(一)公示要求说明
租赁方案审核批准后,****集团网站进行公示,这是确保租赁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租赁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助于增强租赁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租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利益,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二)其他约定
1.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和经营业务承包管理办法》,本租赁标的租赁流程将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首次信息披露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2. 招租信息披露渠道:****中心网站;****集团企业官网;出租方微信公众号;出租方信息公告栏;租赁标的现场等。
3. 结果公示与合同签署:租赁结果应通过原信息披露平台对外公示,发布渠道不得少于3种。公示内容包括出租标的名称、承租方简况、租赁价格、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闲置土地出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