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融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40号)

审批
吉林-白城-通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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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关于**省****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02
**省****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省****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1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通****牧场,厂区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2°10′31.184″,北纬44°52′39.879″。****电站,南侧隔国道G334为农田,西侧紧邻**县****公司,北侧为农田。最近敏感点为西侧364m****牧场居民。项目已建设1台120t****搅拌站、2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1座减水剂储罐、2栋1****办公室,未投入使用。2025年12月31日****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白环罚〔2025〕TY007号)。厂区还需建设1台120t****搅拌站、2座水泥筒仓、2座粉煤灰筒仓、1座三级沉淀池、1座防渗旱厕,还需进行厂区地面的全面硬化及现有构筑物环保设施的改造。项目占地面积为11754.3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年产47850t商品混凝土。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可移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自建防渗旱厕内,定期清运用作农肥;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降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或封闭罐运输;物料堆存场地设置苫布遮盖或建设封闭料棚;要求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挖方须及时进行清运,避免造成扬尘污染,如不能及时清运,应用苫布进行遮盖。运营期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仓顶排气筒(DA001-DA008)排放,处理效率99.7%。搅拌机及混料机外部均设置封闭罩壳,封闭式的输送装置,混料、输送和搅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筒仓粉尘及搅拌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堆放、装卸废气等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卸料时四面遮挡、设置高于堆高的围挡、堆场设置抑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集中使用或几台声功率相同的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时减缓速度行驶,敏感目标附近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限值要求。运营期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彩钢板隔音、加隔音罩;建筑设计时合理布局,严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运行,运输车辆禁止鸣笛,控制作业时间;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其中东西北三侧执行3类区标准,南侧执行4类区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专门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转运;地基及沉淀池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外卖给土方回收单位。运营期生活垃圾和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砂石外卖给修路企业;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办公室、仓库、三级沉淀池、防渗旱厕、减水剂储罐围堰均为简单防渗区,须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六)严格落实生态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在施工挖方时及时将挖出的土方进行运输;产生的弃方及时清运,外卖给土方回收单位;裸露土层的地面及时进行硬化或遮盖;避免在下雨或大风的天气进行挖方施工,防止水土流失。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危险品的收集容器、盛装容器定期检修维护,设置防漏裙角,托盘或围堰,做好分区防渗;应设有火灾自动和手动报警装置,厂内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模拟演练。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实际排污行为发生前,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
(九)如需取用地下水,请到水**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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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