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烟草公司延平分公司2026-2029年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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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9年

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2026-2029年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8万元

采购内容与范围: ****2026-2029年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广告宣传制品,含标识、宣传单、单据印刷、背胶纸板、展架、横幅、喷绘等,服务期限三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1****2026-2029年广告宣传制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4.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标书代写

7.供应商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供应商****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4月 2日12时 0分 0秒--2026年 4月 9日12时 0分 0秒

获取方法: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采购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标书代写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 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1日 10 时 0 分 0 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法: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标方式

递交地点:**省**市**区**巷**路15号第三层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21日 10 时 0 分 0 秒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及方式:标书代写

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开评标方式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省**市**区**巷**路15号第三层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7.2 承诺书

承诺书

致:****(单位)

我方在此承诺:

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处罚;

四、我方非联合体响应;

五、我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均未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情况;

六、我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认定我方存在不良行为并接受贵方处理措施:

1.违规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变造、改造、伪造等手段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息、资格资质、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资格的;

2.在采购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的,骚扰、威胁、恐吓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的;

3.违反法律法规,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与采购工作人员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一年内针对采购活动书面提出3次及以上(包含对同一项目反复多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要件的恶意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5.成交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6.违规将成交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约分包的;

7.履约期间,我方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影响合同履约,未及时告知贵方或故意隐瞒的;

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或含有重**全漏洞,或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9.存在履约关系,****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我方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的;

10.擅自泄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公司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公司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绝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等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

13.其他认定的不良行为。

若在本项目采购谈判过程中发现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方自愿退出本项目,并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终止或解除合同、禁止参与******公司****公司1-3年新采购项目等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公司****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9-****351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巷**路15号第三层

项目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99-****01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2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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