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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路283****广场13号楼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示
**县**街道**东路283****广场13号楼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0号)文件规定,****社区**东路283****广场13号楼业主于2026年3月24日申请在其所在单元增设电梯,通过对申请资料审核及现场踏勘,初步判断具备增设电梯的条件,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8日(共7天)
公示地点:**县**东路283****广场13号;****政府门户管网(http://www.****.cn/zwxx_258/gsgg/)。
反馈方式:
若您对上述公示的材料存有异议,可与本单元申请人进行充分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请自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直接提交至****三楼304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需****办事处完善联合审查程序,并于项目开工前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联系人:易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2629
联系地址:**县**街道**中路66号
注:1.本次公示不能作为开工建设依据。
2.后续若电梯选址存在变更,需重新流转回到公示流程。
附件:1.书面申请书
2.授权委托书
3.增设电梯示意图
4.业主书面同意意见
5.增设电梯费用分担协议
6.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以及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7.房屋结构安全论证报告
8.消防技术标准说明
9.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场踏勘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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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