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巴城镇****侧、**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营销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巴城镇****侧、**路东侧,总用地面积40605㎡,容积率≤1.6。
三、招标内容:巴城镇****侧、**路东侧地块**住宅项目营销代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营销代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可售住宅及车位(如有)全部售罄为止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装订),一式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具有**或者企业所属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电子备案证书(提供备案证书);
3.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出具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专项查询”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7.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8.对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0.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2026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1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领取本次项目的资料。
1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资料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27-529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2026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27-529室(****)。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扫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04月22日13:30--14:00(**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2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3.接收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31开标室标书代写
4.接收人:****
八、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2日14:00(**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5楼531开标室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已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
4.中标服务费:定值5万元整,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元);
2.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910********0015171)。****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特殊情况除外)。标书代写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签订合同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十、预算价:按总货值(暂按12.5亿计,下同)的6%,为7500万元(含税),其中内场代理(含销售团队人员工资、销售团队佣金及广告设计服务费)服务费按总货值的1.2%,为1500万元,分销渠道(含分销导客成交、结果付费)服务费按总货值的3.6%,为4500万元,营销推广费按总货值的1.2%,为1500万元,投标报价时总价和分项报价均超过以上费率及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张园 联系电话:0512-****0062
本项目为自行监督项目,监督电话: 0512-****0062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周市**浦路8号4号房4-5楼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9351
联系人:沈英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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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