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09:55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候晋鹏、王铁柱、候月鹏、张伟、张若男、刘慧敏、马艳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221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西****桥大街10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79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候晋鹏、王铁柱、候月鹏、张伟、张若男、刘慧敏、马艳芳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2215 | ||
| 附件: | |||
| 附件1 | 036论证签到表、论证意见表.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都市阳光》节目采编、制作播出经费项目电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阳光》栏目****中心****电视台合办的周播类新闻栏目,旨在宣传报道西**学****市委各项工作部署情况,区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西**在环境建设、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领域的经验做法,西**典型人物、道德模范等,展现西**各项社会事业的生动实践和**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作为**地区的主流、强势媒体,受众人群广,其宣传打来的影响力具有不可替代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最大化,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且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标书代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建国路甲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4-03 09:00至 2026-04-10 17:00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6年04月10日17:00(**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杨怡华
联系地址:**市西****桥大街107号
联系电话:010-****797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采购办
联系地址:**市西**丰盛胡同39号
联系电话:010-****719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10-****2215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