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经济开发区科技大道管网配套工程

审批
河北-唐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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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2

项目名称 ****开发区科技大道管网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西起中浩大路向南折向文化大街立交桥下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818.3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闫春刚
联系人 杨海龙 联系电话 139****4400
项目投资(万元) 4088.49 环保投资(万元) 7.743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07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为**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其中给水管线长度 1722.3 米、雨水管线长度 3410 米、污水管线长度 1565 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运营期间洗手间、卫生间废水采取一定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临时化粪池,对厕所化粪池污水定期由吸粪车清运,避免生活污水排放污染水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渗水,泥浆,地面设备冲洗等废水应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不得就地直排
固废 环保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环卫、环保、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路洒落、堆放转移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垃圾。2、运营期间应设置专用分类垃圾桶,设置专人对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进行清扫,及时清运,应统一收集后,按市政有关部门要求排放。生产垃圾应妥善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现场用图设置围墙,设置单独进出口,除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外,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着重加强施工噪声管理,特别是22:00-6:00不得施工****环保局批准,并告示附近居民。
承诺:**** 闫春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闫春刚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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