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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2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科技大道管网配套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西起中浩大路向南折向文化大街立交桥下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4818.3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闫春刚 |
| 联系人 | 杨海龙 | 联系电话 | 139****4400 |
| 项目投资(万元) | 4088.49 | 环保投资(万元) | 7.743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4-07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为**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其中给水管线长度 1722.3 米、雨水管线长度 3410 米、污水管线长度 1565 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运营期间洗手间、卫生间废水采取一定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临时化粪池,对厕所化粪池污水定期由吸粪车清运,避免生活污水排放污染水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下渗水,泥浆,地面设备冲洗等废水应通过设置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不得就地直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按环卫、环保、城管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路洒落、堆放转移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或垃圾。2、运营期间应设置专用分类垃圾桶,设置专人对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进行清扫,及时清运,应统一收集后,按市政有关部门要求排放。生产垃圾应妥善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现场用图设置围墙,设置单独进出口,除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外,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着重加强施工噪声管理,特别是22:00-6:00不得施工****环保局批准,并告示附近居民。 | ||
| 承诺:**** 闫春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闫春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