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关于2026年04月0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文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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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04月0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10:48: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飞云江流域文**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处理厂扩建工程(重新报批)

****中心****社区**村

****

****处理厂扩建规模为1.5万m3/d,****处理厂总规模为2.5万m3/d,尾水排放至梅垟坑。本项目**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配水井、巴顿甫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池各1座,生物除臭系统2座,同时配套建设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配电房、机修间、综合楼等建构筑物。****处理厂内的粗格栅渠,经泵提升进入细格栅,经过曝气沉砂池分别进入**的巴顿甫生化池(1.5万m3/d)与现状AAO生化池(1.0万m3/d),再一并经深度处理技术(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进一步处理,采用紫外线+次氯酸钠消毒。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他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磷(TP)等指标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总氮(TN)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入河排放口位置不变。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对进水渠、粗格栅渠道、提升泵井、沉砂区封闭集气,恶臭经收集后采用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对各处臭源产生的臭气进行脱臭处理,风机风量2500m3/h,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对一体化生物处理池、脱水机房等产生恶臭的构筑物采用加盖(罩)密封处理,恶臭经收集后采用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对各处臭源产生的臭气进行脱臭处理,风机风量21000m3/h,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①****处理厂内的粗格栅渠,经泵提升进入细格栅,经过曝气沉砂池分别进入**的巴顿甫生化池(1.5万吨/日)与现状AAO生化池(1.0万吨/日),再一并经深度处理技术(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进一步处理。采用紫外线和次氯酸钠消毒;②控制进水水质。纳污废水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因此必须对进管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浓度达到进管标准;③引进先进控制系统,安装在线监测仪及自动控制系统,对进出水质实行在线监测,及时掌握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排除事故隐患。处理尾水安装在线监测仪,按规定设置标准排污口与明显的标志牌。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减振降噪措施。

固废:栅渣、泥砂、剩余污泥拟委托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油类物质、废油桶、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3586; 传真:0577-****9516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局

2026年04月0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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