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谢园西路24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开发区箬帽路39号 | |
| 项目名称 | **何家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罗集****小学院内) | |
| 投标报价:****318.58元 | |
| 工期:2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59.52分 | |
| 项目负责人:崔勇 |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9420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安****工业园区宏泰国邦美家居市场内条铺7号楼215室 | |
| 投标报价:****831.38元 | |
| 工期:2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58.96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慧 |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6433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公司 |
| 地址:**省**市****社区4楼301-302室 | |
| 投标报价:****161.31元 | |
| 工期:2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58.70分 | |
| 项目负责人:方洁 |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1003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市****公司,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未见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否决其投标; 2、******公司,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技术标全文页数不超过90页,否则不对超过页数评审,该技术标评审因素7-10小项均在规定页数之后不予评审,否决其投标; 3、**鸿润****公司,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及2025年11月10日****建设厅公告第150号,二级建造师下载的电子证书须手写签名和日期,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电子证书中无手签日期,否决其投标; 4、******公司,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分项报价合理性,临时工程报价在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1%-5%之间,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文件中临时工程费超过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的5%,否决其投标; 5、**市****公司,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该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提供社保证明,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7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63-****55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7****9081。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0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