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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水库工程股权投资+EPC+O项目
2.标段名称:****水库工程股权投资+EPC+O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2.2.4(3)承包人实施方案内的投融资能力(6分)中注:①金融机构为《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总局令2024年第7号)第二条中所列机构。标书代写
②提供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款证明指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30日内任意一日所有账户累计日终存款余额。
其中第②项中的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30日指:第一次招标文件发布之日(2026年2月12日)前30日内任意一日所有账户累计日终存款余额,或第二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发布中的招标文件之日(2026年3月24日)前30日内任意一日所有账户累计日终存款余额。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
地址:**市**县仁里镇印象新天地8号楼5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振华
电话:133****62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中心11栋7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俊良、忻胜彪
电话:0551-****8913转8005、136****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