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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元 | 1 项 | 180,000 元 |
1、服务时间
正式合同签订后起至1年。
2、服务地点
****
3、验收方式
(1)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相应证书证明文件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服务内容清单与采购合同一致,详细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服务内容技术资料等资料齐全。
③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④规定时间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同类项目的投标工作。
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和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款项。
2、供应商整套服务内容完成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市****调度中心)办理相关履约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供应商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供应商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采购人项目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协议样本见后页。
2、供应商保证对采购人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仅使用于与完成委托项目工作有关的用途或者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当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一经采购人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指示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收到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者其他资料归还采购人。
3、非经采购人特别授权,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供应商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比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