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Y041烟峰(梅子湾大桥)至
苏坝(下大塆)段美丽乡村路勘察设计标段
答疑澄清01
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县Y041烟峰(梅子湾大桥)至苏坝(下大塆)段美丽乡村路勘察设计标段顺利进行,特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1:Y041项目招标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注”中明确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由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扫描件或设计批复或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工程勘察****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登记,提供网页截图。”经对比,由同一招标人(贵单位)同期组织招标的Y025项目,在对应章节的表述为:“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由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扫描件或设计批复或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工程勘察****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BMWebSite/)’中登记,提供网页截图。”关键点在于:尽管两个项目在文件文字表述上一致,但经确认,在Y025项目的实际投标过程中,允许使用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批复等替代材料证明业绩,而Y041项目则明确要求必须提供系统截图,且不接受其他替代材料。这一实际执行层面的差异,导致Y041项目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远高于Y025项目,构成了对投标人的区别对待。
回复1:
(1)本项目****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是为核验业绩真实性、防范弄虚作假,与项目履约能力直接相关,属于合理、必要的资格审查条件,不构成任何不合理限制或排斥。
(2)《**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指是否为本单位人员)等信****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据此,以官方监管系统登记信息作为业绩认定依据,是**省公路工程招标的统一、强制、刚性要求,并非本项目增设的特殊条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系统截图,是落实上级监管规定、确保业绩可追溯、可核验的法定必要措施,不属于 “不合理限制”。标书代写
提问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盖章(2)电文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的扫描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投标,**省标准招标文件(电子版)明确规定了“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招标文件要求所附证书证件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此项要求明显不合理,人为为投标人制造障碍。请调整。标书代写
回复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规定为**市国家投资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21年版)范本标准格式要求,非人为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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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