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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吐祥镇省道S505至樱桃村农村安全出行道路工程经****委员会批准(**发改投〔2025〕233号),经******局同意选址(**规资函〔2026〕85号),项目符合建设条件。
**县吐祥镇省道S505至樱桃村农村安全出行道路工程拟使用**县集体林地面积5.4176公顷,其中吐祥镇樱桃村四社4.6391公顷、五社0.7785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面积5.3352公顷,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082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二级公益林面积0.0947公顷、地方公益林面积5.1248公顷,一般商品林面积0.1981公顷;按林种分:防护林面积5.2195公顷,用材林面积0.1981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面积2.9193公顷,Ⅲ级保护林地面积2.3209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0.1774公顷;按林分起源分:人工林面积4.3553公顷,天然林面积1.0623公顷;按林地权属分:集体林地面积5.4176公顷。
项目拟使用林地用于道路建设。
现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反馈。
公示期限: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9日止。
联系电话:023-****3366、187****0920、181****899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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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