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兴安镇综合文化体育工程

审批
广西-桂林-兴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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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2

项目名称 **县**镇综合文化体育工程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县西环路与海螺路交叉口东北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6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周勇
联系人 谢殷 联系电话 138****1659
项目投资(万元) 499.32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室外篮球场 1 个、室内羽毛球场 4 个、室外网球场 1 个、停车场 1 个、公厕 1 座;配套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钢构棚及照明、雨水管网、 污水管网、给水管网、道路、照明、监控、防护栏、配电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扬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湿式除尘处理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简单处理措施后通过临时管网排放至入市政污水管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 工废水采取集水池、沉砂池等措施后通过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管网循环利用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的弃土可清运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向河边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任意倾倒。固体垃圾采取适当的集中处置方式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的机械噪声属于一种扰民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以及控时段处理
承诺:**** 周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周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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