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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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 招标项目编号: **** |
| 采购单位: **** |
|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纺大厦有毒有害垃圾清运委托项目; 2.项目地址:**市东**建国门内大街19号; 3.最高限价(含税):2万元,超过该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起----2027年5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服务内容:详见竞价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
| 监督联系人: 程芝香 |
| 监督联系电话: 188****0188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
标段/包信息
| 标段/包名称: 中纺大厦有毒有害垃圾清运委托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0001 |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4-02 14:00:00 |
|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14 15:00:00标书代写 |
| 开启时间: 2026-04-15 14:30:00标书代写 |
| 招标范围: 1.乙方与甲方签订垃圾清运合同,负责清运甲方所有中纺大厦内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 1.2甲方将中纺大厦内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危险废物) 清运、转运、合规处置事项全权委托乙方。 1.3处置类别:废电池、废灯管、废化学品、废油墨、废溶剂、废弃试剂、废弃含油抹布等。按照最新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准进行消纳,按照**市相关要求乙方提供有毒有害垃圾消纳证明。 2.采购方地址:东**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 3.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 2026年6月日起----2027年月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乙双方商定,此合同按照月度进行结算,每月【1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此费用为含税价格。本合同下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合法合格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的,乙方应及时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补救手续,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5.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包甲方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并对乙方有毒有害垃圾清运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 5.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给乙方承包费用。 5.3甲方负责按照规范分类存放,设置专用容器与标识,不混入生活垃圾。 5.4甲、乙方双方均应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内容,任何一方出现履职不到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乙方权利义务 6.1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甲方不得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必须按收费标准以及文件精神执行。 6.2乙方负责中纺大厦的有毒有害垃圾清运工作,是安全与环保责任主体,发生泄漏、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乙方清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临时代班人员要通知甲方。乙方出入中纺大厦时,服装要整洁、设施要齐备。 6.4乙方清洁人员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关于出入时间、路线的规定,服从甲方保卫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中纺大厦。 6.5遇有特殊情况,乙方不能清运有毒有害垃圾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法。 6.6合同期内,有毒有害垃圾清运价款不得变更。 6.7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承包区域内有毒有害垃圾清运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如未在当天内解决,甲方有权按天扣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如超过五天仍未解决,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 6.8如在乙方承包区域内发生清运有毒有害垃圾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监督人名称: 程芝香 |
| 监督人电话: 188****0188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 **** |
| 联系人: 刘国庆 |
| 联系电话: 135****7960 |
| 联系地址: --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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