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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02452N | 建设单位法人:张连国 |
| 张连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工业园区奉高路151号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园区奉高路151号 |
| 经度:121.6301 纬度: 30.9169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1 |
| 沪奉环保许管〔2024〕1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0245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02452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0MA1HTKEN4A | 竣工时间:2025-04-30 |
| 2025-06-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3-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index.js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钢化玻璃19.0万m2(其中11.0万m2外售,8.0万m2用于生产高压釜夹胶玻璃、低压釜夹胶玻璃)、高压釜夹胶玻璃3.0万m2、低压釜夹胶玻璃1.0万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钢化玻璃19.0万m2(其中11.0万m2外售,8.0万m2用于生产高压釜夹胶玻璃、低压釜夹胶玻璃)、高压釜夹胶玻璃3.0万m2、低压釜夹胶玻璃1.0万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钢化玻璃生产:玻璃原片-切割-磨边-打孔-清洗干燥-钢化-成品-包装入库; ②高压釜夹胶玻璃生产:钢化玻璃-铺胶片-合片-高压釜夹胶-成品; ③低压釜夹胶玻璃生产:钢化玻璃-印刷-铺胶片-合片-低压釜夹胶-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①钢化玻璃生产:玻璃原片-切割-磨边-打孔-清洗干燥-钢化-成品-包装入库; ②高压釜夹胶玻璃生产:钢化玻璃-铺胶片-合片-高压釜夹胶-成品; ③低压釜夹胶玻璃生产:钢化玻璃-印刷-铺胶片-合片-低压釜夹胶-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磨边废水、打孔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区市政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的要求;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 2、项目印刷废气、合片废气、高压釜夹胶废气、低压釜夹胶废气先经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米高排放。确保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要求;乙烯、乙酸乙烯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 应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确保厂区内污染物排放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要求。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磨边废水、打孔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项目生活污水纳入**区市政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的要求;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 2、项目印刷废气、合片废气、高压釜夹胶废气、低压釜夹胶废气先经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15米高排放。确保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要求;乙烯、乙酸乙烯酯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 应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出的要求,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确保厂区内污染物排放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要求。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降噪、减振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 根据原环评及批复,本项目拟在厂区西北侧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7m2,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本项目在2#生产厂房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7m2,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原环评及批复,本项目2#生产厂房设置有玻璃原片切割区、夹胶玻璃生产区、磨边区等。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本项目在2#生产厂房内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7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应按《报告表》意见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制度并编制应急预案。2、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256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512吨/年,****政府统筹,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应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并在本项目建成并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或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前)完成。 | 实际建设情况:1、应按《报告表》意见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制度并编制应急预案。2、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0.****256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实施倍量削减。本项目申请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512吨/年,****政府统筹,相关削减替代措施应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并在本项目建成并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前(或核发(变更)排污许可证前)完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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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286 | 0.0359 | 0 | 0 | 0.029 | 0.029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TW001)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 | 废水处理设施(TW001) | /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24)表1排放限值;1#排气筒(DA001)中的乙烯、乙酸乙烯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附录A排放限值。 | 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 | 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HJ****7808),满足排放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 根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HJ****7808)可知,满足要求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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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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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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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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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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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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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