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关于2026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福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4-02 14:28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073(行政许可科)

传 真:0535-****065

通讯地址:**市**区县府街190号

邮 编:265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厂升级改造项目

****经济开发区**路9号****现有厂区内

****

******公司

增设MVC覆膜盖垫板生产线、层压板生产线、键合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可增产MVC覆膜盖垫板720万平方米、层压板960万平方米、键合胶120吨。

1、落实污水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1731-2020)表1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落实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酚醛树脂混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浸渍、烘干、真空压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废气经27m高排气筒排放,临时键合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剪、锯板工序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的吸尘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MVC车间废气依托现有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东北侧储罐呼吸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甲醇、甲醛、酚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限值要求,燃气导热油锅炉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标准限值要求,焚烧炉焚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和剪、锯废气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要落实可行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聚氧化乙烯包装袋、废包装、废布袋、废隔离纸、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性聚氨酯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助剂包装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