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公司细粉煤灰处置(**20W机组)竞价
发布时间:2026-04-02 14:25:45
吉黑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
采购单位:吉黑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08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竞价开始时间:2026-04-08 14: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6-04-08 14:2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4-08 13:00:00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竞价类别:销售
需求量:35000.000TO
基准价格(含税): 15.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0.15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13%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报名时须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525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支行/****/220********800001024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细粉煤灰 | 燃料废渣 | 35000.000 | TO | 预收款 | **公司 |
收货地址: 国能******公司****电厂
┃详情描述
| 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及采购文件 **公司承包的国能******公司****电厂****电厂)粉煤灰,****电厂20W机组产生的细粉煤灰除自用及关联单位的使用量外剩余部分外委三方处置,暂估数量3.5万吨: 1、竞价名称:****电厂20W机组细粉煤灰处置 2、标的物:细粉煤灰处置 3、计量单位:元/吨 4、数量:暂估35000吨,数量以国能******公司****电厂检斤数量为准,中标方汽运自提,20W机组产生的细粉煤灰****集团内部单位使用,优先发标方自行使用,剩余部分由中标方处置。 5、起拍价:15元/吨,幅度:0.15元/吨,价格为含税(税率13%)。 6、收货地址:国能******公司****电厂 7、付款方式:预收款,每个自然月中标方按照当月预估总量,提前缴纳全部货款。招标方按月开具发票、按自然月处置量结算,(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双方于次月完成对账,双方对账无误后,招标方开具当月核算金额的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中标方。 8、发票税率及类型:13%专票 9、合同执行时间:2026.4.16-2026.****.31,****公司通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特殊情况另议)。 10、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包含供应商资质要求): 1、请投标人投标前,至粉煤灰出库现场,确定可使用提货车辆的车型及检斤衡量程是否与承运车辆匹配,以保证报价合理性; 2、满足国电**厂内安全环保管理及配合好现场管理要求。 3、中标方负责组织车辆,按招标方通知的数量装车提货,确保 24小时不间断运输粉煤灰。特殊天气,应发标方要求随叫随到,保证粉煤灰及时拉运、处置。 4、中****电厂生产现场粉煤灰库灰位控制在7米以下。灰库料位超过7米,发标方将通知投标方1小时内入厂进行粉煤灰外运,中标方应组织运力在8小时内将灰库料位超出部分进行外运,恢复灰库料位在7米以下运行。当灰库灰位达9m,中标方接到发标方的拉运通知后仍不能及时拉灰,发标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的粉煤灰量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中标单位应承担处置环保风险,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进行妥善处置或利用,如违约,招标方有权扣除处置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方拒付处置费用。处置企业需要运输车辆具备实时定位功能,便于查询和跟踪、监管固体废物处置流向。 6、实际处置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7、报名时须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11、联系人及电话: 郭平 189****0909 附件:合同模板 一般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合同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省**市牛心镇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固体废物处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般固体废物:指的是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1条 固体废物处置内容、标准和方式 1.1处置内容:
注:甲方有权对暂估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实际数量以国能******公司****电厂汽车衡检斤为准,乙方负责运输、装卸、雇佣劳务人员等费用,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0W机组产生的细粉****集团内部单位使用,优先甲方自行使用,剩余部分由乙方处置。 1.2 污染防治的要求(处置标准):乙方保证对所接收的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非法倾倒、转移或填埋等行为,如果乙方实施以上行为时,需按合同总价款4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需承担因其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 1.3 处置方式: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 1.4固体废物的运输:汽车运输 第2条 固体废物的处置期限、地点 2.1 处置期限: 。 2.2 处置地点: 。 第3条 固体废物处置要求 3.1甲方于国能******公司****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将固体废物交付乙方;乙方及时安排车辆提货,如因提货不及时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2固体废物交付后,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3乙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 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 不得擅自们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运输、利用、处置单位将运输、利用和处置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3.4如乙方将固体废物进行转销,需向甲方报备接收方相关资质及证照; 3.5乙方需提供当月已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 3.6计量方式: ****电厂 检斤衡计量为准。 第4条 费用及支付 4.1 单价:含税单价 元/吨 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该费用为:非固定价格,实际结算金额按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处置量及单价计算。 4.2预收款,每个自然月乙方按照当月预估总量,提前缴纳全部货款。甲方按月开具发票、按自然月处置量结算,(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双方于次月完成对账,双方对账无误后,甲方开具当月核算金额的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乙方。 4.3 甲方收款方式:电汇、现金、转账。 第5条 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审查乙方固体废物经营资质; 5.1.2告知乙方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 5.1.3为乙方提供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便利。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根据固体废物特性制定处置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5.2.2将固体废物危害特性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其相关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2.3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处理、协调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2.4****电厂厂区时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5.2.5如乙方在处置和运输废物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或诉讼的,乙方应负责交涉、应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5.2.6向甲方支付费用; 5.2.7乙方在****电厂生产运行发生交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保障措施,****电厂生产造成影响威胁。 第6条 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6.1乙方在收集、运输、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有对第三人及周围环境保护的法律义务。 6.2乙方在装车拉运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电厂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施工。乙方在外运过程中,****电厂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7条 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8.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8.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接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费用1%的违约金; 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3 违约方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第10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2.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固体废物经营资质; 10.2.2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0.2.3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0.3 其他约定: 。 第11条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 合同通知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 12.1 甲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省**市牛心镇 收件人:郭平 电话: 189****0909 12.2 乙方接收通知方式 邮寄地址: 收件人: 电话: 双方应以书面快递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13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3.1 本合同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3 本协议一式 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自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并且无任何纠纷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第14条 廉政条款 乙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参加由乙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甲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甲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甲方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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