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特检院南平分院食堂主副食品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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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主副食品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职工食堂日常运转,满足职工就餐需求 ,需开展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公正的原则,欢迎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控制价

40万元(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额为准。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应及时统计未结算的合同金额,若累计配送金额达到采购控制价,应立即停止供货,并及时反馈采购人。若造成超额配送,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4.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为折扣系数报价,结算单价不高于基准价×折扣系数(如0.95),****超市(**店)手机APP客户端价格为准(活动促销价除外)。

2.结算单价不高于成交供应商同产品对外市场零售价格。

3.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系数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4.报价包含食材费、运输费、人工费以及开票税费等此次项目的有关所有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五、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从供应商的配送能力、质量保障、检测合规性、供应链稳定性、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择优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综合得分最高,以报价折扣最低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如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 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 服务地点:**市**区崇泰街道万辉路66号********基地。

2. 服务时间:2026年5月1日- 2028年4月30日。

3. 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主要种类有:生鲜肉类、禽蛋类(猪肉、牛肉、鸡、鸭、鱼、禽蛋等);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糕点、牛奶;粮油面、干货、调料(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等)、水产等。

4. 配送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食堂需求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前配送所需物资,并根据采购人临时特殊要求,能够配合临时增补供货,一周增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5. 主副食品采购定价标准:中标后,****超市(**店)手机APP客户端同期同商品零售价格为结算基准价。上述基准价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结算基准价高于协商确定的APP客户端定价,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该商品3倍的罚金。

6. 质量标准:所有食品须符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可追溯性,确保安全、卫生、无毒无害。

7. 食品要求

(1)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所有配送的食品,适用《**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要求可追溯。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贮存要求,设置相应的食品库房或者贮存场所、贮存设施以及冷冻、冷藏设施,依据货物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用油、糕点、面粉等预包装食品应外包装完好,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蔬菜应当以净菜为主,并应保证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农药残留量不超标。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水果应新鲜、色泽正常、无腐烂、无霉变、无虫害、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原则上以当季常见品种为主,不强制要求提供进口或反季节水果。

(5)成交供应商配送的冷冻品应在运输及交付时保持冷冻状态,外包装完好、标识清晰,标明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等信息。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水产品应为鲜活或冰鲜状态,体表光滑、无异味、无腐败变质。鲜活水产应保证活动正常;冰鲜水产应放置于清洁冰层之上,不得使用污水或反复化冻。供货时如需提供宰杀处理,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场所进行,并避免交叉污染。属于追溯品种的水产品,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追溯凭证。

(7)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食品。

(8)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肉类品需有检疫合格的相关证明。****政府****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9)成交供应商不得提供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10)成交供应商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证明、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材料。

(12)成交供应商物资产品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1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成交供应商因产品质量或与要求不符,采购人提出退换的,成交供应商须在当日完成免费退换服务,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其他要求

1.若因不可抗因素(如上级政策变动等),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开办食堂,本招标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2.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成交供应商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

3. 成交供应商承诺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本次采购工作及相关要求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凡前述规定中有明确要求但本文件未提及的,均需参照执行。

八、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无法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一个月内超过三次配送的主副食品无法满足采购人品质以及配送时间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结算基准价高于协商确定的APP客户端定价,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该商品3倍的罚金。罚金从货款扣除。如在供货期内出现三次该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九、验收方式

到位后的物资由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在验收上,进行索证制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每一种物资如采购人有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每一种供应物资的检验检疫证明、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成交供应商均应加注供货日期和公章)。

十、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月结算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供货清单及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十一、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 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2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送车辆管理、配送流程、配送人员管理、临时紧急配送管理、车辆应急预案、配送人员应急预案,为加盖公章的原件)。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合格产品退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时间、退换方式、退换货应急预案,为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函(报价函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 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福****研究院****基地标书代写

地址:**市**区崇泰街道万辉路66号603室 邮编:354200

3.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599-****636

4. 监督电话:0599-****116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研究院****基地(响应文件必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采用快递寄送,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标书代写

附件1 综合评分表.xls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 报价函.docx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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