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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334MAE1FG0X94 | 建设单位法人:王强 |
| 王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县高城镇扎西村规划2路 |
| **县恒星热拌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高城镇珍呷村 |
| 经度:100.251875 纬度: 29.9766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5 |
| 甘理环发〔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3334MAE1FG0X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3334MAE1FG0X94 | 验收监测单位:**海****公司 |
| ****0107MA65WP5T4B | 竣工时间:2024-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22Bbsz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沥青混凝土5万吨/年。2、仓储工程中涉有3个储油罐总容积150t。 | 实际建设情况:1、沥青混凝土5万吨/年。2、仓储工程中有4个储油罐(3用1备)总容积90t。 |
| 1、沥青混凝土生产规模无变动。2、实际有4个储油罐(3用1备)总容积90t,较环评的3个储油罐总容积150t,减少60t,油罐储存规模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主要工艺流程为沥青预处理和骨料预处理,后进入拌缸拌合后即成为成品。2、燃料燃油为柴油。 | 实际建设情况:1、主要工艺流程为沥青预处理和骨料预处理,后进入拌缸拌合后即成为成品。2、燃料燃油包括柴油、轻质油,增加了轻质油,但年消耗量较环评不变。 |
| 1、主要生产工艺无变动。2、燃料燃油包括柴油、轻质油,增加了轻质油,但年消耗燃油总量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全面、及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缓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置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营运过程中封闭堆场、洒水降尘,烘干粉尘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系统设置防尘罩,矿粉罐顶自带除尘滤芯,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收集后进入“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采用厂房隔音、设备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石骨料、除尘器收尘、废沥青砼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止措施。 7、其他事项应对照“报告表”要求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管理,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农户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施工场地打围作业、材料堆场表面覆盖、洒水降尘、车辆限速、车辆封闭运输、机械及车辆冲洗等;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加盖简易棚,减速带、禁鸣笛标志等;项目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施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期间,未收到周边环保投诉。 2、已落实。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设置有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移动厕所污水箱收集后,定期将污水转运至农户田间粪池进行农业施肥,不外排。 3、已落实。厂区砂石原料堆棚三面封闭,设置水喷雾装置降尘;烘干粉尘经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楼上料处设半封闭防尘集气罩,皮带输送机采用全封闭防尘集气罩,生产车间全部密闭;矿粉仓顶自带除尘滤芯;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收集后进入“气旋混动喷淋塔+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4、已落实。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采用厂房隔音、设备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 5、已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去向合理。废石骨料、除尘器收尘、废沥青砼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许可证编号:川环危收第510131-007号);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已落实。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导热油炉区、沥青以及柴油罐区以及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重点防渗,危废间设置带金属边缘的防渗托盘、收集桶,在进出侧设置防渗围堰;生产厂房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包括沥青混凝土、原料堆场和料仓)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露天区域等采用水泥硬化;厂区设置有事故应急池。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厂区环境风险管理,油品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厂区设置消防标识标牌,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制定专人负责危险品进出库管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张贴相关标识等。 7、已落实。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
| 1、沥青烟处理装置前端增加了1个预处理装置(气旋混动喷淋塔),提升系统废气处理效果;2、生活污水由企业自建化粪池处理后农用施肥改为经移动厕所污水箱收集后,定期将污水转运至农户田间粪池进行农业施肥,生活污水去向不变,不外排至周边水环境;3、危废间面积从10m2增加到15m2;4、其他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项目开工前已取得用地批准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2、已落实。项目严格执行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要求开展项目环保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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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823 | 0 | 0 | 0 | 1.823 | 1.823 | / |
| 0 | 0.376 | 0 | 0 | 0 | 0.376 | 0.376 | / |
| 0 | 0.228 | 0 | 0 | 0 | 0.228 | 0.228 | / |
| 0 | 0.074 | 0 | 0 | 0 | 0.074 | 0.074 | / |
| 1 | 三级沉淀 | /(回用不外排) | 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导流沟收集后汇集到1个总容积100m3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 /(不外排) | |
| 2 | 移动厕所污水箱 | /(收集设施,不外排) | 厂区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污水箱收集后,定期将污水转运至农户田间粪池进行农业施肥,不排入地表水环境。 | /(不外排) |
| 1 | 沥青烟处理装置 | 苯并[a]芘 、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 1套“气旋混动喷淋塔+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搅拌缸、沥青罐设置密闭集气管,卸料车道采用密闭负压空间,沥青烟气收集后经管道连接,一同进入沥青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15m。 | 监测点位:沥青烟排气筒,监测因子: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VOCs),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3次/天。 | |
| 2 | 筒仓自带滤芯除尘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筒仓密闭且设置于封闭厂房内,筒仓罐自带滤芯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口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8m处,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4次/天。 | |
| 3 | 喷雾装置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 在石料堆存、上料环节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8m处,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4次/天。 | |
| 4 | 除尘装置 | 颗粒物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标准,二氧化硫参照表4中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氮氧化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烘干筒燃烧废气及烘干粉尘,其中烘干筒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烘干筒排气筒,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3次/天。 | |
| 5 | 导热油锅炉低氮燃烧装置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 导热油锅炉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导热油锅炉排气筒,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3次/天。 |
| 1 | 骨料预处理—骨料筛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施振动筛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基础减振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2 | 骨料预处理—骨料干燥(燃烧加热)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施空压机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软连接1座,基础减振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3 | 骨料预处理—骨料干燥(废气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施风机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4 | 沥青预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施泵4台,选用低噪设备4座,厂房隔声1座,软连接4座,基础减振4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5 | 拌合系统—废气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施风机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6 | 拌合系统--搅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备搅拌器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基础减振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7 | 热力生产—加热燃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备空压机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软连接1座,基础减振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 8 | 热力生产—废气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 | 主要产噪设备风机1台,选用低噪设备1座,厂房隔声1座。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外1m处,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监测时间2024年10月12日-13日,连续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1 |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沥青以及柴油罐区以及危废间采用P8防渗混凝土+2mm厚**度聚乙烯重点防渗。在液体危废下方设带金属边缘的防渗托盘、收集桶,在进出侧设10cm高防渗围堰。 生产厂房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包括沥青混凝土生产区、原料堆场和料仓等)采用P8防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 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露天区域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 已落实。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沥青罐、油罐区、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度聚乙烯重点防渗。危废间内在液体危废下方设带金属边缘的防渗托盘、收集桶,在进出侧设置防渗围堰。 生产厂房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包括沥青混凝土生产区、原料堆场和料仓等)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 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露天区域等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
| 1 | 废石骨料、除尘器收尘、废沥青砼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已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去向合理。废石骨料、除尘器收尘、废沥青砼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许可证编号:川环危收第510131-007号);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生态红线、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 |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林地、草地、生态红线、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保护目标。 |
| 1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止措施。 | 已落实。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导热油炉区、沥青以及柴油罐区以及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重点防渗,危废间设置带金属边缘的防渗托盘、收集桶,在进出侧设置防渗围堰;生产厂房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包括沥青混凝土、原料堆场和料仓)采用防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厂区道路、露天区域等采用水泥硬化;厂区设置有事故应急池。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厂区环境风险管理,油品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厂区设置消防标识标牌,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制定专人负责危险品进出库管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张贴相关标识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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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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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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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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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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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