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2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实验室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971
地址:**县冰溪街道320国道西50米
传 真: 0793-****971
电子邮件:****@163.com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玉****工业园区(综合厂房第五层)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玉****工业园区(综合厂房第五层),地理坐标(E118°13′31.135″,N28°40′36.190″),项目占地面积4560m2。本项目采用氢氧化钠、乙醇、盐酸、氯化钠、硫酸等实验试剂,通过样品采样接收、称量、样品预处理、样品分析、实验仪器、器皿整理及清洗、数据处理等流程进行环境检测,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800份(年检测分析样品数10000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分光室、色谱室、光谱室、液相室、无机前处理室实验废气经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气相室、有机前处理室实验废气经集气罩或通风橱收集后,经二级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室呈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实验废气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NOx计)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按20m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其氨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NOx计)、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玉****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玉****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冰溪河,最终汇入信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南侧、西侧和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东侧紧邻城市主干路**大道其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滤芯、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制备中废活性炭、废实验器皿、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废液、清洗废液、检测废渣、废紫外灯、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和手套、废试剂和超标样品、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试剂调配废液、喷淋废水、废弃培养基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土壤检测剩余样品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临时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