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 中****公司 )拟对拥有的下列实物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实物资产
| 序号 | 产权人 | 资产类型 | 资产 | 面积(㎡) | 权证编号 |
| 1 | **** | 写字楼 | **市**区**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17层1701室写字楼 | 1688.81 | 甘(2025)**经济区不动产权第****523号 |
| 2 | 写字楼 | **市**区**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20层2001室写字楼 | 1688.81 | 甘(2025)**经济区不动产权第****525号 | |
| 3 | 写字楼 | **市**区**堡街道九州通西路无号第2单元25层2501室写字楼 | 1671.26 | 甘(2025)**经济区不动产权第****524号 |
注:1.上述实物资产为中****公司依法抵债资产,实物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中****公司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物资产的任何担保。2.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中国****公司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将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由买受人与中****公司各自承担对应部分或另行协商承担。3.该商业房产部分面积存在租赁关系,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尽调了解。
二、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实物资产的,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提示
中****公司不对本公告所列示的实物资产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四、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即自2026年4月2日起至4月15日止,意向投资者可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网站(www.****.citic)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上述实物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门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14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赵女士,联系电话:09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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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