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淝河镇中心学校校本部科普室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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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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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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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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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校本部科普室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按合同约定

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6、采购预算:48.304461万元

7、公告日期:2026年3月25日

8、开标日期: 2026年04月01日14时30分

9、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联系人: 季主任 ,联系电话:137****9448

1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赵工 ,联系电话:183****9570

11、公告期限: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7日 (3个工作日)

12、第一成交候选人:****

(1)综合得分:96.13分

(2)投标报价:458000.00元

(3)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1)综合得分:95.2分

(2)投标报价:473500.00元

(3)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1)综合得分:94.53分

(2)投标报价:460876.00元

(3)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新怀新村1号楼与2号楼之间102号,联系电话:183****9570。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 邮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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