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02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省**市**市黄桥镇通站东路12****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成立于1993年12月17日,位于**省**市**市黄桥镇通站东路12号。2025年12月,企业拟投资5100万元,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3#厂房(综合楼)、4#厂房,并重新调整规划厂房车间布局。拟购置台车式电阻炉、压力机、抛丸机等设备,建设“高档阀门精密配件扩产项目”。新增产品自助终端设备,同时对现有产品精密阀门配件进行技改。项目改扩建后,全厂可年产2500吨精密阀门配件和自动终端设备。
该项目已于2024年9月25日****人民政府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黄政投备〔2024〕146号)。
公示情况:3月23日至3月2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次改扩建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项目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滤芯除尘二级回收设施处理的喷塑粉尘一起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1#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27m高排气筒2#排放;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抛丸机、折弯机、切割机、磨光机、空压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焊渣、废滤芯、废布袋、喷塑粉尘收尘、收集粉尘、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清洗废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及包装物、空压机含油废水,产生后临时置于危废产生区域收集点暂存,及时交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241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