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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市**区天生桥大道600号:邮编:211200:联系电话:025-****6168
项目名称: 正大清江医药研发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投资建设的正大清江医药研发扩建项目,位于**市**区纬地路9号**生命科技创新园F6栋,****实验室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F6栋5楼新增租赁面积约315平方米,购置流化床、NGI、呼吸模拟器等研发设备,建设心脑血管类药物、围手术类****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增2kg/a的药物研发规模,主要进行制剂研发及检测,不涉及化学原料药合成。配套建设了通风橱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实****园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
环评单位:******公司
受理单位:****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