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塑料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郭庄镇空港大道10号5幢、6幢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凯泽****公司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25年2月20日,注册地位于**市郭庄镇空港大道10号5幢、6幢,企业拟投资5013.3万元在**市郭庄镇陡门**侧、空港大道西侧厂区,租用**天****公司的厂房,**塑料制品和精密注塑模具生产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设备密闭管线收集或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空气热交换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冷水机及冷却塔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启迪浦华****公司(原****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新增拌料机、注塑机、自动磨床、CNC、立式铣床、电火花机、喷粉机、空压机、冷却塔、行车及废气治理配套风机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可以使四个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不合格品、废模具、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油、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废:不合格品、废模具、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公司综合利用 危险固废:废油、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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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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